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老家在 天南

生活在 海北

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初次申领身份证

不想迢迢千里风尘仆仆

喜欢“躺平”肿么办?

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不用来回跑了!”

户籍室的小姐姐们大声告诉你

惊喜不惊喜

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现在不用回老家

也能给孩子办身份证了!”

3月15日

陕西省户籍的姚女士

成功在我市

为孩子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姚女士女儿今年4岁,户口在陕西老家,但现在一家人一直在南阳生活,因女儿急需办理医保,需要身份证件,按照以往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需回原籍地办理,这让姚女士一家人犯了难,孩子小,来回长途孩子身体吃不消。

3月15日,姚女士来到了居住地的卧龙区公安分局武侯户籍室询问求助,民警在了解到她的诉求后,热情地告诉她河南省公安机关已经开始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在户籍民警悉心引导下,姚女士一家人完成了填写申请表、人像采集等流程,不到10分钟就为其完成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业务。

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是纵深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一项重要举措。

那么

一起来看

异地首次申领身份证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说明吧

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提高公安户籍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近日

南阳市公安局开始实行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

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

两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这件事,不回“老家”也能办了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公安户籍窗口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 南阳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两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

(一)受理范围及程序

我省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地公安机关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发放证件。

二)受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填写《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

我省居民省内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