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每年金秋正是螃蟹黄多油满之时,所以有人说“秋天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

(网络图)
今年的中秋,螃蟹就像月饼一样,基本是家家必备。
中文典籍里关于螃蟹最早的记载是在《周礼·天官·庖人》中,周天子吃的“青州之蟹胥”,指的是用蟹肉制成的酱,而所谓的“青州”其实就是如今山东潍坊的青州。
明清时期吃蟹的方法,似乎更偏于清蒸、白煮。吃蟹用的“蟹八件”:锤、镦、钳、铲、匙、叉、刮、针,也是明清时期在江南地区逐渐形成的。

87版电视剧《红楼梦》中,甄士隐用“蟹八件”吃螃蟹
民国名医施今墨,不仅爱吃螃蟹,还给蟹分了级:湖蟹为一等,江蟹二等,河蟹三等,溪蟹四等,排行老末的芝麻官是海蟹。对于排名第一的湖蟹,就不得不说起受人瞩目的阳澄湖大闸蟹。
阳澄湖大闸蟹供不用求
网友吐槽可能买过“洗澡蟹”
9月22日,一年一度的阳澄湖大闸蟹正式开捕。
但在这之前,市面上各种“阳澄湖大闸蟹”就卖的火热,网友表示“市面上早就开卖的大闸蟹都是有阳澄湖暂住证的大闸蟹?”、“哈?市面上已经有好多了”等质疑,网友们开始质疑自己之前吃的阳澄湖大闸蟹是哪里来的。

因为阳澄湖大闸蟹的名气越来越大,逐渐供不应求。
有网友开玩笑道,阳澄湖大闸蟹分五个档,第一档是祖祖辈辈生活在阳澄湖里的,第二档是从小就生活在阳澄湖里的,第三档是旅居在阳澄湖里的,第四档是最近在阳澄湖里洗过澡的,第五档是最近看过阳澄湖风景的。
“蟹卡”的套路有多深
一顿操作下来,螃蟹毫发无伤
因为螃蟹不易储存、运输不便的特点,“蟹卡”、“蟹券”因为随吃随提、送礼方便等特点,成为一种新兴的送礼方式,也就是俗称的“纸螃蟹”。
据了解,“纸螃蟹”大约兴起于2005年,当时主要在各公司、单位间流通,老百姓很少购买。自2011年电商兴起,蟹卡蟹券开始走进寻常百姓家。
薄薄的蟹卡看起来方便实惠,但实际背后却是套路满满。
据媒体报道,商家印刷面值500元的蟹券,以400元价格卖给营销人员,营销人员以500元价格对外出售,但以250元的价格往回收,再以300元的价格卖给蟹券商家。螃蟹本人完全不需要出面,每张蟹券就能帮商家净赚100元,营销人员也能赚50元。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螃蟹:感觉参与了,好像又没参与”、“整个过程中没有一只螃蟹伤亡”、“这就是金融期货吗?”。
9月24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通过黑猫投诉检索,相关投诉量达3834条。

除了兑换难这类问题,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消费者终于领取到了螃蟹,收到的螃蟹可能也出现各种问题,如:“买了3两母蟹和4两公蟹,收到的是2两母蟹和3.5两公蟹”、“缺斤少两品质差”、“绑蟹的绳子粗过筷子,还透了水”、“发来的都是死蟹,把死蟹卖活蟹价格骗人”等等问题。
蟹卡究竟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益?
商家销售蟹券出现无法提货、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因为是蟹券是送礼所得,提不了货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所以蟹卡就变成了废纸一张,其中得利的则是商家。但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有意隐瞒蟹与券数量不符的真相,进而赚取消费者不提货的钱。这种超发蟹券、不兑现提货承诺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投诉中,有消费者表示存在死蟹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除了以上情形,据央视报道,各类蟹券蟹卡上面一般都标注着“1688、2688、3588”等字样。乍一看,一般都认为是蟹卡的售价,因为送礼,很多人认为非常有面子,但是仔细一看,其实这代表的是礼券的型号,并不是实际售价。往往标着四位数的蟹卡蟹券一两百块就能买到,而部分商家可能还送优惠券,有时几十块钱就能买到标着四位数的蟹卡蟹券。
送礼人讲究的就是面子,这种小投入就有高回报,自然乐此不疲。但是商家模糊“型号”和“标价”的概念,严格意义上讲其实是一种虚假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与消费者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这种信息,必须以显著的方式,或者在突出的位置,来提醒消费者注意。188、138还是888都不重要,关键的是提供什么螃蟹、多大、有多少只。让消费者以为是1880元买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误导消费者。

9月14日,中消协在其发布的“双节”消费提示中指出,消费者尤其要注意防范“螃蟹券”套路,规避“一券在手,螃蟹难求”的供需不平衡局面,以及螃蟹缩水严重的问题。
总之,吃不着的蟹券,不仅让消费者很受伤,也让商家赔上了信誉。看似商家稳赚,实则丢了诚信,这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依法整治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告别“套路”,让消费者钱花得舒坦,货用着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