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擦亮蓝海岸品牌!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有温度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6月1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王秋迪)迎着六月明媚的阳光,一年一度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如期而至。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儿童健康、安全和快乐成长是家庭和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着力打造“蓝海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深化综合履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守好司法保护“防范线”

犯罪嫌疑人林某是一名已参加工作的成年人,其故意隐瞒身份加入一些学生自发成立的QQ群,并谎称自己系中学生,通过网络诱骗年仅12周岁的学生小唐(化名),并在线下多次对其实施性侵行为。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敏锐发觉案件背后可能还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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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审慎查阅卷宗材料,承办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对网络聊天记录、虚假注册信息、线下宾馆入住情况等进行侦查取证,进而挖掘出林某以诱引发生性关系为意图,通过发送淫秽图片、视频等方式,对其他8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据此,秀屿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对林某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其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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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秀屿区检察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以重拳之力雷霆之势,保持惩罚高压态势。2022年以来,该院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22人。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容而不纵容”办案理念,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未成年人犯罪共不批准逮捕9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22人。

》》》筑好检察监督“安全网”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恶集团案件中,秀屿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多所校园在校学生、辍学未成年人被恶势力集团非法控制,严重扰乱社会、校园周边生活秩序。为此,该院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校园管理职责,强化校园内及周边安全,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针对校园性侵害案件中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问题,联合教育局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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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环境,秀屿区检察院联合辖区公安、司法及医院共同成立“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形成“1+3+N”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模式,通过设施建设和机制保障,实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和保障侦查取证质量的双重目标,进一步规范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询问取证、心理介入、司法救助等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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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还联合辖区公安机关,对近年“三类”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进行逐案信息筛查、比对,建立“人-场所”关联图,建立营业性住宿场所重点监管名单。就公安机关怠于履行旅馆治安管理职责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磋商函1份,督促公安机关对旅馆从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落实醒目位置安放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检查要求等,延伸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触手。

》》》画好法治教育“同心圆”

为更好唱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协奏曲”,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强化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和犯罪预防,秀屿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蓝海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积极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的“法治进乡村”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要求,着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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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检察院全面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构建检校合作长效机制,全力守护“少年的你”。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未检部门干警为组员的“未检闽e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统一、规范履职。目前,该院共有法治副校长9名,2022年以来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课30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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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将法治资源向边远海、乡村倾斜,以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现场观摩,借助“云+”力量,利用“线上+线下”互动方式,对辖区边远中小学开展网络直播法治课、“云上”参观、微视频网络展播等法治宣传活动,打破法治教育时空隔断,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的种子播撒在他们心中。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