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的媒体概念
如果你还没听说过IP,那你就out了。从2014年到2015年,“IP元年”大幕开启,行业开始沸腾,天价版权费,一切皆可成IP......
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缩写,意为“知识产权”。近年来“IP”成为媒体及学术界的高频词汇。在媒介融合时代,媒介IP意指媒介组织用资本购买或创造小说、形象、概念等知识产权,合法从事各个媒介平台的文本开发,使之贯穿于电影、电视剧、游戏、动漫、图书出版等产业,以全新的内容体验促成受众的多重消费。

有不少热门的小说、影视剧都被冠以“IP”。《花千骨》、《何以笙箫默》、《鬼吹灯》、《河神》、《盗墓笔记》这些大家熟悉的对其原著改编的影视剧均属于这一类。近几年,IP概念引领着全部影视商场的潮流,优异IP因其本身就具有千万量级粉丝的天然特色,现已成为了票房和收视率的必定保证,但也因此致使了不少人过于注重IP的数据特色,而忽略了IP影视化后的剧本身。好的东西未必要拿来。观众并不是看到IP就照单全收的,在这样一个流量时代,“无脑”的粉丝也是会反抗的。IP的实质是内容,首先是故事,其次是文明、价值观的传递。要考虑的是IP会给用户带来啥,用户从IP中能得到啥。
有关IP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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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所谓的IP,需有大的世界观与故事格局,人物够多、想象力与延展性够强,才能支撑起文学、影视、游戏等各种领域的IP产品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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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IP可以跨领域生存发展,但跨领域过程中对IP品牌本身的深挖和再创造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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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的核心在于传递普世价值观,只有浓缩最普世价值观的IP才能够源远流长,在未来IP更侧重的不是挖掘而是运营。

IP价值的发挥
“互联网+”时代,风口理论风靡一时,而在文化创意领域,IP也成为眼下最时髦的热词。那么站在IP的风口上,广播电视媒体如何顺势而为?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广电媒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牢牢抓住IP,做好起飞工作。
一、以 IP为起点,夯实竞争基础
IP即知识产权是广播电视台产业价值链的核心,而大量优质量的IP业已成为广电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广电媒体应该树立大IP概念,大IP有两个指标,一是量多,二是质优。围绕IP进行扩大再生产,才能在媒体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二、以IP为支点,撬动产业大局
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整个地球”。广电媒体以IP为支点,同样能促进广电事业的大发展、广电产业的大繁荣。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可以将IP授权为核心,由点到面,布局产业链做到规范有序,进而创造更广阔的市场。
三、以IP为亮点,加快国际化步伐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媒体大融合的不断发展,国内广播电视媒体走出国门参与世界竞争将是不可逆转之势。同时,还肩负着国家文化“走出去”的历史重任。IP作为一个企业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世界舞台上讲好中国故事,发好中国声音,以IP为亮点,才能加快向国际化进军的步伐。

IP下的粉丝经济
IP的运营,本质就是粉丝经济的运营。
首先、作为消费者的粉丝如今已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生产型消费者”。毫无疑问,社会化网络时代的粉丝正是典型的“生产消费者“,他们首先依然是最忠实的商品消费者,直接参与产品的生产环节。
其次、随着粉丝角色的转变,粉丝经济链中衍生出了“多重产品”的现象。第一层面,是商业机构或社群运营团队向粉丝兜售产品;第二个层面,“产品”不再是固定的明星品牌或内容IP,而是出于动态发展中的社群。这些产品既能对外销售获得收益,同时也会对社群形成反哺,进一步提升社群的品牌价值。
最后、粉丝社群也逐渐从自娱自乐的亚文化圈子升级为一种自组织、可循环的商业型平台。如今,粉丝与偶像共同组成社群,他们基于自身的需求进行自由联合与协作,随着社会化网络时代链接浪潮的席卷,粉丝社群俨然成为链接偶像、粉丝、消费者及商家等的商业平台,在此,粉丝、偶像、商家及普通大众都可以直接对接需求、资源、产品和服务,从而创造出更多元且更有效的产业合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