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止网上购物上当现象 (网上购物商品怎么防止欺诈)

网上购物方便快捷、商品价格低廉,因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加入网购行列。近年来,网络购物更是呈井喷式的上涨态势。然而,有的消费者网上交易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只看重价格,忽略了商品实际质量以及其他限制条件,而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往往导致维权困难。

网络购物当心这五大套路,怎么防止网上购物受骗呢

案例一

网络购物当心附加条件“陷阱”

2018年10月,消费者小曹向12315反映,不久前自己通过某洗浴中心的海报分享二维码,买了三张优惠门票,价值180元,当时宣传海报和网络购票平台上只注明该优惠票截至2019年3月15日有效,其他并未进行特别说明。当小曹持电子门票前去消费时,却被告知该优惠门票只适用于非节假日,节假日需要补交额外费用才能使用。对此小曹提出异议,要求商家退费却遭到拒绝。

案例二

团购价格低廉 可能遭遇产品掩饰

市民崔女士向12315投诉称,2018年9月,自己通过网络购买了省会某家西餐厅的团购券,原价298元的双人套餐团购价格仅需158元,相当于半价,然而自己兴冲冲约了朋友前去消费时却发现,那家店的团购套餐和店内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牛排的卖相跟图片相比相差甚远。崔女士还发现邻桌的沙拉、牛排不论是品相还是分量都比自己的好很多,询问后却被告知,网上团购套餐与零售餐食价格不同,标准也不同,崔女士当即感觉被骗了,团购的好心情也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网络购物当心这五大套路,怎么防止网上购物受骗呢

案例解析

网络购物诚信经营至关重要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指出,与传统的现实购物方式相比,网络购物更容易产生质量纠纷,由于交易通过网络进行,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沟通会遇到很多障碍,因而造成维权相对困难。有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有关网购质量投诉的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货不对板成为最主要的投诉问题。由于网络购物没有实体购物那么直观,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诚信就显得至关重要。

案例一中的事件显然是商家的做法有悖诚信经营,在宣传海报及网络平台上都未对产品消费进行明确说明和限制,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而案例二中商家明显采用了产品掩饰,团购与店内销售产品区别对待。这两个案例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应当真实、全面,不得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过协调,两个商家均已将费用退还给消费者。

在各类网络投诉案件中,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首先是广告中含有虚假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互联网商家对所售商品的质量、功能等进行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引诱消费者购买,此类投诉占总投诉量三成以上。此外,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商家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及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也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占比达12%。销售的产品或者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厂址,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此类投诉占比达17%。其余还包括售后服务不及时,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或承诺,对应承担的维修、退换等责任无故拖延或无理拒绝等。

消费警示

选择正规网站很重要

针对越来越多的网络购物投诉问题,12315指挥中心执法人员发布消费警示:

1.消费者在网购前要做好购物规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坚决不贪便宜,不盲目下单,不做后悔的“剁手*党**”。

2.网络购物时务必选择正规的购物网站,并选用第三方担保交易平台付款。另外,要冷静识破*局骗**,不可相信谎称是客服人员发来的陌生网址链接和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的说辞,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接触到的“低价”“折扣”宣传和来历不明的网站链接,以防进入钓鱼网站;出现反复付款不成功时,立即停止操作;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透露给别人,更不要将手机的动态验证码告知他人。

3.在网络购物前应充分了解促销细则,防范消费风险。消费者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等,避免落入商家设置的花样繁多的预售模式,误导消费者预付款消费。

4.网络消费时,还应特别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消费者应特别留意退换货规则,以及商品质量、配件、材质、组成成分、功能效果等方面的描述,尤其是一些拍胸脯式的承诺,比如“原单”“正品”“假一赔百”“假一罚亿”等。购买商品后,要将交易记录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妥善留存,与商家交流要使用电商平台官方认可的聊天工具进行沟通,同时注意跟踪物流快递信息,必要时可先行截图取证。

5.网购收到商品后,应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是否与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损坏或其他问题。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相关行政部门申诉举报,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寄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燕赵都市报 记者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