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卫瓘率土之滨 (西晋时期卫瓘的代表作)

卫瓘(音冠)(220年─291年),字伯玉,河东安邑人(今山西夏县北)。三国时期魏国、西晋的大臣,魏国侍中卫觊之子,出身于书法世家。年轻时在魏国仕官,担任廷尉、镇西将军。参加讨伐蜀汉的战事。蜀汉亡后,受钟会之命逮捕邓艾父子,后来钟会一叛变,带兵前往*压镇**,杀死钟会、姜维,并领田续谋杀了邓艾父子。西晋时历任青州、幽州刺史、征东大将军及司空。晋惠帝即立后,与贾后对立。不久,卫瓘与其子孙共九人在“八王之乱”中被贾后以计相诛杀,终年72岁。

西晋时期卫瓘之女,西晋卫瓘的亲生父亲

《顿首州民帖》是卫瓘唯一的传世书法作品,此帖已基本上去掉了波势,从此帖已可看出章草向今草的过渡。

西晋时期卫瓘之女,西晋卫瓘的亲生父亲

卫瓘出身书法世家,父卫觊长于书法。卫瓘擅长隶书、章草,师承张芝书法传统,自称得张芝之筋,风格流便秀美。其章草笔画去掉波势,见出今草端倪。无墨迹传世,北宋《淳化阁帖》收有他的刻帖《顿首州民帖》。

西晋时期卫瓘之女,西晋卫瓘的亲生父亲

其族侄女卫夫人(卫铄)是著名女书法家和王羲之书法老师。卫瓘与另一著名书法家索靖同在尚书台任职,时称“一台二妙”。

西晋时期卫瓘之女,西晋卫瓘的亲生父亲

《晋书。本传》说:“汉末张芝善草书,论者谓:瓘得伯英(张芝)筋,靖得伯英肉。”他自己则说:“我得伯英之筋,恒(其子卫恒)得其骨,靖得其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