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利用微信群销售“字花”开设*场赌**案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至12月底,岩某、吞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以出资入股的方式合伙建立了“金万利字花”,字花游戏规则是根据所给的字花谜题、提示和图片竞猜36种动物,*率赔**为1:27。同时岩某、吞某以得到销售提成的20%分红为条件,招募了多名“字花”销售代理人员,并将各代理拉入创建的用于发布“字花”题目及提示的名为“亲戚好友”的微信群,再由各代理将相关赌博信息转发至各自创建的销售字花的微信群内,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接受群内人员赌博投注,将投注资金报给岩某、吞某等人后,从中抽取相应提成。
法院审理后认为,岩某、吞某利用移动通讯终端微信平台,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其二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开设*场赌**罪。最终以开设*场赌**罪判处岩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吞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检察官释法
开设*场赌**罪 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和条件等组织赌博的行为。提供赌博场所包括提供实质场所,也包括提供互联网上的虚拟空间,微信群即属于后者。
“字花”作为一种赌博形式,卖家在微信群内发布“字花”题目及提示,通过微信收款等方式,以一定*率赔**接受群内人员投注,构成开设*场赌**罪。
此外,网络赌博还存在以下新形式:1、利用网络或APP,通过直播方式把线下*场赌**搬到网络;2、基于体育场竞技、福利彩票的结果等进行外围赌博,比如*球赌**网站等;3、不法分子恶意利用移动支付平台和网络红包衍生出的新型赌博形式;4、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休闲游戏平台,通过*号盗**、外挂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游戏币,再设立赌博*局骗**吸引玩家牟利。
检察官提醒
随着经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乡镇、农村地区赌博现象呈现出新的特点,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赌博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认为赌博只是个人娱乐行为,“小赌怡情”,对社会没有什么危害。但是,人一旦沉溺于赌博,对金钱的追求就会成为生活目标,贪念一旦产生,轻则输掉积蓄累及亲人朋友,重则卖房卖地家破人亡,更有甚者,会与抢劫、盗窃、高利贷等违法犯罪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
网络赌博本质上与传统赌博并无区别,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动歪脑筋,利用微信群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妄图借助没有现实场所和现金交易逃避法律制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要抱有网络虚拟无人知晓的侥幸心理,不能随意建群、加群组织不法活动,要自觉*制抵**并远离网络赌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开设*场赌**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场赌**”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普法强基宣传标语口号
产生矛盾莫冲动,用法解决最实用
冤家宜解不宜结,守法社会更和谐
来源: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德宏州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