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不爱他,故事开始,不过是为了远离唠叨市井的母亲。
要嫁的男人温文有礼,不嫁给他不算损失,嫁了却也未尝不可。
那么就这样吧,跟着他来到上海,生活倒也不喜不悲。
她不爱他,这一点人人皆知,所以即使被他捉奸在床,除了羞愧恐慌,她对他所受的打击并没有丝毫探究的兴趣,潜意识里只怕还有些许得意:他不肯和我离婚,只因他真的很爱我。
你看,女人在不爱的时候,真是可以要多自私有多自私。
只是她想不到他也可以这么狠。
安静内敛的男人心里一旦有了恨意,并不只是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仰天长啸、洒血立誓。
他不动声色的安排一场同归于尽。
在恍若世外桃源却霍乱蔓延的小村庄里,他早出晚归躲避着她。
看地板、看鞋子、看墙壁,却再不愿看她的脸。
他喝醉了酒倒在浴缸里笑,一个人趴在桌子上睡着。
他不跟她说话,偶尔一次敞露心声,他一剑封喉:娶你的时候,我知道你自私娇惯,我以为时间久了感情总会逐渐加深,可是我错了,对你全心的爱却拉伸了我们的距离。我只恨我曾经爱过你。
我只恨我曾经爱过你。哀大莫过于心死。
故事到了这里,她自以为被深爱着的那一点优越感终于荡然无存。
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
或者人人都是这样,送到面前的都不值一提,求之不得才显出愈显弥珍。
他越刻薄冷酷,她越渺小卑微,卑微到只能仰起头去看他。
他的自愿下乡从医,高尚伟大如同救世主,谁能知道他跋山涉水是为逃避自己内心。
爱情和信仰,原本就是一场场此消彼长自欺欺人的幻象。
死神相邀,他勿勿赴约,化为异国乡间的一杯黄土,死亡成为他对爱的祭奠。
爱越深恨越深
据说毛姆一直是持“不原谅,不宽恕”态度的拥趸者。
原作小说到死男主人公也没说出“原谅。

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