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东莞女厂长不招有文身工人的事情上了热搜,大家对此也是议论纷纷,但没想到新京报面对这种小事儿也亲自下场了,表示这个女老板涉嫌就业歧视。天呐,现在不招自己想要的员工也犯法了吗?

事情的起因是东莞一个工厂的老板对外贴出了招聘广告,从去面试的人来看,在招聘公告中应该没有表明文身的问题。所以后面有不少的年轻人到工厂去面试,其中有个年轻人手臂上就纹了文身。

也许是来面试的人太多了,也许是老板的见识比较多,告诉有文身的年轻人不要随意文身,她们这里是不收带文身的人。虽然文身能够体现年轻人自己的个性,但在工作中还是要团队一些。
所以这个有文身的年轻人就被工厂给拒绝了。

老板的说法确实有些道理,因为文身算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基本上面对有文身的人,普通人的第一想法是这人是混的,这种特有的印象是这么多年来根据实事情况慢慢形成的。
本来这事儿也算常见,但没想到新京报下场直接开始批判工厂老板,说老板这是在搞就业歧视。说文身与否不能与人品挂钩,而且根据劳动法规定,不能因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等原因歧视就业者。

这就很搞笑了,新京报居然跟工厂唠起了劳动法,手动狗头。
但不得不说新京报可能有另一种思考,最近有报道咱们青年的失业率已经飙到了20% 了,年轻人要是没工作那可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再加上疫情三年的影响,本来就没啥存款的年轻人就业就更难了。
所以新京报高举劳动法的大旗,站在“受歧视”的一方谴责工厂老板。不能因为他们有文身就不招聘他们。
这一番言论网友们也是不买账,留言表示有文身的不能入伍,不能考公务员,像新京报这种报业单位也是没办法进入的,怎么劝别人的时候就很大度,到了自己这块就不行了呢?
其实面对文身这件事大家也有很多看法。
首先文身这件事国家没有禁止,文身也算是美容方式的一种,现在的年轻人追求个性化,也会在自己的身上纹一些小小的文身,不能说文身的人就是在社会上混的人。
特别是在一些新闻报道中,一些有文身的人还会勇于做好人好事,所以文身并不能完全代表一个人的品行。虽然有媒体一再强调不能文身来给个人打标签,但实际上在很多类似的报道中,标题里往往会醒目的把“文身”两个字带上。



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这些人就是混的人,能做好事那属于绝对属于反转极大的新闻,真要改变也应该先从媒体报道方面开始。
另外不论企业还是工厂,都有自己的招聘自由,在没有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企业和工厂也有自己的权利去招聘到适合自己岗位的员工,不能闷着头啥也不管就给人强行把人塞过去。

现在人找工作也看的很开了,也都是双向选择,就和谈恋爱一样,双方要你情我愿才行,强迫性的让双方在一起那叫啥?要是企业的顶头上司那叫包办,要是个第三方,那就是在耍流氓。
有观点有看法是好的,但是这种观点要符合社会大众的基本价值观,就像某脱口秀演员一样,不能再大众的价值观上搞事,新京报也是同理。如果真情实意的为文身者争取社会权益,不妨先从自己开始做到带头的榜样。

例如招聘带文身的人进报社,允许带文身的记者去采访事业单位的领导,更要大大方方的允许报社的领导和文身者合影留念。
同时还要向*电总广局**反应,因为在有些综艺节目中,一些选手和艺人有文身的部分全部都被打上了马赛克,这些都是赤裸裸的歧视,只要新京报敢于站出来说法,我一定跟进摇旗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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