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上线后,*票开**变得更加便捷,还具有全新的交付方式,既可以通过系统自动交付,也可以通过纳税人自行交付。一起来看看吧!
办税人员可以通过 【税务数字账户】 — 【发票查询统计】 — 【全量发票查询】 ,进入发票查询页面,选择一条数电票数据,并点击该条数据操作栏右侧的 【交付】 ,即可在弹窗中选择交付方式。






系统自动交付
数电票开具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接收方税务数字账户。如果对方是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或为未录入身份证件号的自然人,系统则无法实现自动交付。您也别着急,因为我们还有其他交付方式。



邮箱交付
点击 【邮箱交付】 ,系统会弹出交付页面,您录入接收方电子邮箱后,可以选择文件格式,点击 【确定】 即可将发票发送到接收方邮箱中。

温馨提示:
选择“邮箱交付”方式,若没有维护发件方邮箱信息,会提示未维护发件邮箱且显示维护发件邮箱界面。

也可提前维护您的邮箱信息,直接点击 【税务数字账户】 - 【发件邮箱设置】 ,设置邮箱信息。



二维码交付
点击 【二维码交付】 ,将弹出的二维码展示给对方,对方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发票。



*载下**后交付
点击 【 发票*载下**PDF】【发票*载下**OFD】【*载下**为XML】 ,将发票*载下**到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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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