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产业优惠政策 (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产教融合全文)

产教融合有资金扶持政策,产教融合奖补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6月13日就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举行发布会。 方案主要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其中提及的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和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新的机遇。目前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现状呈现何种态势?相关部门对于产教融合有着怎样的激励扶持举措?未来产教融合将会如何落实和持续性跟进?

产教融合有资金扶持政策,产教融合奖补政策

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5247家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为培养符合产教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发改委刘司长就试点产教融合的最新进展进行记者回复时指出,根据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开始,发改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2021年,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遴选了首批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63个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前期已有26个省区市评选为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产教融合逐步成为试点城市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

以校企合作为主要方式的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完善。 人社司王司长在发布会中指出,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数控、车工、汽车维修等31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试点覆盖了百余所技工院校,同时启动了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制造与装配等72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开发工作。遴选并公布了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天津市电子信息技术学院等50所技工院校作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

产教融合有资金扶持政策,产教融合奖补政策

在扶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面,《实施方案》从6个层面进行 全方位、组合式、可落实 的激励扶持政策阐述,扶持力度增强,扶持的针对性提升。

第一,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文件。 在全面梳理现有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的基础上,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第二,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款贷**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第三,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 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 8000万元 ,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 3000万元 。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财政部的支持体现在对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避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吸引更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第四,重点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马司长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截至2022年,全国财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1.8 万亿元,年均增长6.2%。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资金 1.263 亿元,年均增长12.7%。在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面,财政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组织部分省份开展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试点工作,对产教融合度高、实训教学成本高的专业,适当提高其生均拨款水平。

此外,加大了土地政策扶持力度和信用政策扶持力度。 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同时,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宣传。

产教融合有资金扶持政策,产教融合奖补政策

《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今后的主要任务 ,在此次方案发布会中相关部门也重点回答了未来还需要关注的举措和工作,聚焦职业教育发展,推动校企合作走向深入。

第一是要推动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 要培育遴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 30 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此外,要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引导各地加快培训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时完成全国 1 万家以上的总体任务。

第二是要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 除了系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重要的是扩容产教融合储备项目,在「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项目库中,新增 200 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纳入储备项目库且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重点支持。

第三是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实施方案》中指出要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拓展产教融合办学内容,优化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和打造产教融合新型载体。发布会中殷市长指出,未来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优化职业教育的专业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促进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之间的双向互动,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校企人员之间的合理流动。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和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推动实践中心更好地服务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实训、企业员工的培训以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和生产技术研发等。未来将围绕职业教育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以产教融合为主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推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实施方案》体现了学校和企业的 「双向奔赴」 ,这得益于相关部门对于职业教育的重视和扶持,也是相关部门、学校和企业等对于人才全面发展的重视。产教融合是破解人才供需错配的法宝,相信随着实施方案的出台, 「学生即学徒」「学徒即学生」 ,实现从学生身份到劳动者的转换,以在学校 「一技多能」 ,在企业收获「一席之地」,职业教育将迎来新的春天。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政策原文如下: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 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不断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统筹推动教育和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接续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落实组合式激励赋能政策体系,将产教融合进一步引向深入。到 2025 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 50 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 1 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

1. 培育遴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 30 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推动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出台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示

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培育遴选一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立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体系。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先考虑从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中产生。

2. 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行业协会和促进会,推

动行业组织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

3. 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从央企、地方国企、实力突出的民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遴选打造相关行业领域产教融合改革的领军企业。引导各地加快培训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时完成全国 1 万家以上的总体任务。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认定标准,建设培育本地区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

4. 系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相关储备院校和项目。

5. 扩容产教融合储备项目。在「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项目库中,新增 200 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纳入储备项目库且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重点支持。

6. 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

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三)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7. 加大实训基地支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 100 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重大任务。

8. 引导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优先考虑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领域的实训基地建设,辐射带动相关

产业领域的实习实训、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9. 优化实训基地建设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促进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便利化。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0. 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服务地方中小微

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

11. 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12. 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通过企业资本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13. 打造产教融合新型载体。打造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

(五)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

14. 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文件。在全面梳理现有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的基础上,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金

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

15. 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款贷**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16. 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17. 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 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8. 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

19. 加大信用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各地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协调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二)营造良好氛围

召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经验交流现场会。组织遴选并编辑出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推介有关地方、学习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三)强化经验推广

各地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效措施,要及时在省域范围内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措施,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报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以上升为制度性成果的,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符合条件的在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