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今年哈尔滨市打响清理编外人员的第一枪后,各地清理编外人员的消息就不绝于耳,公开和不公开的信息都有,本期分析一下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转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后的相关后果与影响。
目前的情况下,由于涉及到的人数太多,短时间内清理编外人员不可能实现,一方面,编外人员承担了机关事业单位很多都具体工作,离开他们,就靠单位里那几个十几个编制人员,很多工作确实无法有效开展,增加新编制在大环境之下也不现实;另外一方面,编外人员关系错综复杂,简单的“一刀切”政策有可能会给各个单位增加麻烦,甚至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根据在湖北和河南的体制内同事反映,目前这两个省份清理整治编外人员,走的模式都是是以整治为主,把在职的编外人员统一终止原来的合同,不管期限是否到期,哪怕是已经成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在内,直接让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来签约原来的编外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这么做的好处有两点:
1,解决了编外人员工资发放的问题,编外人员转为劳务派遣合同之后,单位可以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解决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问题。因为政府的工作任务需要有人干,以招投标的方式让劳务派遣公司承包了此项业务也相对符合政策,为了更加符合规定,一年签一次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谁中标了就让谁干,基本就理顺了相关情况。
2,有效地转移了单位的各种风险。在一些地方,尤其一些强势单位里,和本单位签约的编外人员,总会下意识地认为自己也是单位里的工作人员,其一举一动也是代表着单位的形象,尤其是个别人员出现的一些不文明现象,有时候在社会上发生舆情危机的时候,大众总会拿他们与机关单位挂上各种联想。若是转成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则再出事与原单位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可以推的更直接,直接辞退的阻力就会小很多。另外,第三方公司外包后,有工资或社保上的任何纠纷,原单位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

现实就摆在面前,不情愿是难免的。对于个人而言,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终止原合同转劳务派遣是大势所趋,是一个折中的不完美的方案,如何选择,因人而异,如果工作时间好多年了差个三五年就退休了(女生50可以退),可以直接按劳动合同法那补偿金离开,如果还工龄少,不如凑合着干,反正工资也和原来的差不多。当然,有能力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