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网络谣言清朗网络环境#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深入推进公安部部署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百日行动期间,牡丹江市公安局将对恶意编造、造谣引流、非法提供有偿*帖删**和刷量控评炒作、非法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开展重拳打击。进一步遏制网络谣言、“网络水军”及相关黑灰产业的滋生蔓延土壤,整治一批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清理关停一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确保网络空间清朗。现通报近年来打击的7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01.
造谣引流类谣言
案例:2018年1月,傅某某为增加“快手”浏览量,吸引粉丝,在“快手”平台发布“牡丹江太平路金融大厦发生爆炸”视频。经核实,该条信息不属实。造谣者傅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02.
恶意编造类谣言
案例:2014年3月,徐某、付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帖称:“牡丹江火车站,抓住一个*疆新**人东突恐怖分子,带一把手枪一把手斧。”经核实,该条信息不属实。经讯问,徐某、付某等人交代了捏造“在牡丹江火车站出现*疆新**恐怖分子”的谣言,造谣者徐某、付某、闵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03.
以讹传讹类谣言
案例:2020年1月28日,孟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宁安某超市导购员女儿从武汉放假回来,发热传染给导购员,现在已经封闭,疫情比想象中严重。”该信息在300个微信群相互转发。经核实,该条信息不属实。经讯问,孟某某交代她将不实信息发布到微信群中。造谣者孟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04.
刷量控评类谣言
案例:2018年12月,牡丹江市郭某恶意诋毁竞争商家,故意捏造中国雪乡设立“园中园变相收费”谣言,以5000元价格雇佣鲍某、刘某等人在《新浪微博》创建话题,通过“技术+人工”方式刷取阅读量1842.3万次和评论量920条,造成严重网络影响。组织造谣者郭某、鲍某、刘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05.
夸大事实类谣言
案例:2017年12月,刘某、车某、黄某、李某、葛某、杨某等6人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消息称:“牡丹江某地发生煤气罐爆炸事故,现已死亡18人、重伤10人”,经核实,牡丹江煤气罐爆燃造成1人死亡。经讯问,刘某等人交代了夸大死亡人数并进行了传播。造谣者刘某、车某、黄某等6人被公安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治安拘留4人,教育训诫2人行政处罚。
06.
无中生有类谣言
案例:2020年2月,林口县洪某在微信群发布消息称:“林口从青岛回来的有一个发烧的被带走了,现在全家被隔离”,并配有一张楼门被贴封条的照片。经核实,该条信息不属实。经讯问,洪某某承认其编造了该谣言并在微信群进行了传播。造谣者洪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行政处罚。
07.
移花接木类谣言
案例:2017年10月,网民在*今条头日**发帖称:“牡丹江的曙光新城小区,发生了一件天然气使用不当事故。昨天,车辆厂技校南侧的曙光新城25号楼发生天然气管道爆炸,造成人员受伤。人数,程度不详”。经核实,该条信息不属实。经讯问,贺某在互联网看见其它地市发生爆炸事件后将其发生地改编为牡丹江,将此信息发布至互联网上并造成传播。造谣者贺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牡丹江网警提示:
网络非法外之地,牡丹江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从严查处发布谣言的账号主体,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欢迎网民积极参与举报,提供有关线索,合力铲除网络谣言生存土壤,共同打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