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洛丽塔》叙事仍在继续

2020年4月9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发布一条案情通报:一女子因被养父性侵多年而报案。

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洛丽塔》叙事仍在继续

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就是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和他的养女李星星。李星星的第一次报案,由于当地警方的不专业不作为,无疾而终。在网络舆论逐渐发酵之后,警方才再次立案侦查。这一次,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得到了全网瞩目,各新闻平台纷纷跟进事件,及时报道。其中,财新*特网**稿《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掀起轩然大波。

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洛丽塔》叙事仍在继续

说实话,小六子刚看完这篇报道,肾上腺素是飙升的,怒火是沸腾的,甚至对财新网记者的整体素质都产生了疑问!

这篇被部分网友嘲为“玛丽苏忘年恋言情小说”的特稿报道,让我想起一部经常被误读的外国名著《洛丽塔》。小六子未曾涉猎法学,因此只好从《洛丽塔》文本进入,和大家掰扯掰扯,财新网这篇特稿,写得究竟有多荒唐,多邪恶!

不伦的悲爱表象

也许不是所有人都看过《洛丽塔》这部小说,但大家一定听说过“萝莉”这个词,它用来指代那些可爱甜美的女童或少女。“萝莉”,就来源于“洛丽塔”。

1951年,俄裔美国作家纳博科夫完成了这部旷世奇书,但几乎遭到了美国出版社的一致拒绝,因为它是一部前所未有的,挑战读者道德底线的小说。整部小说以罪犯亨伯特的第一人称叙述,通过自白与回忆,讲述他与未成年继女洛丽塔之间的悲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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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亨伯特的口中,所有一切源于童年的悲伤经历。13岁的亨伯特,第一次爱上一个女孩,她叫安娜贝尔。但安娜贝尔在不久之后死于风寒,亨伯特的初恋也随之埋葬。从此以后,他在世间寻找安娜贝尔的身影,只钟情于9岁到14岁之间的女孩。

通俗地讲,亨伯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恋童癖。

小说的主要情节开始于亨伯特37岁时,他遇到了12岁*女幼**洛丽塔。在他心中,洛丽塔甚至是比安娜贝尔更好的对象。为了得到洛丽塔,他与她有钱的寡母结婚,以继父身份登堂入室。后来,洛丽塔的母亲发现了亨伯特对自己女儿的企图,愤怒混乱之下不幸死于车祸。于是亨伯特成为了令人同情的鳏夫,得到了与洛丽塔独处的宝贵机会。

洛丽塔妖艳、任性、大胆,是亨伯特梦寐以求的“小妖精”。失去母亲的洛丽塔,只有亨伯特可以依靠,他们一起公路旅行。很快,洛丽塔就引诱了亨伯特,提议玩她在夏令营学到的下流游戏。这样“两情相悦”的神仙日子持续了很久,但随着洛丽塔年纪渐长,突然有一天她失踪了。几年之后,亨伯特收到她的来信。原来洛丽塔已经嫁人怀孕,囊中羞涩,希望得到继父的金钱援助。在贫民窟,亨伯特找到了洛丽塔,并知道了她当初被一个剧作家拐走的经历。这个剧作家是比亨伯特更为邪恶的存在,更早与洛丽塔发生了关系,在拐走她后强迫她拍摄色情电影。洛丽塔拒绝了他,因而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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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伯特听到这些,满脸泪水,决心找到那个剧作家,并以父亲的名义结束他的生命。亨伯特的确这样做了,用一把手枪干掉了他。

亨伯特入狱,不久之后,17岁的洛丽塔死于难产。

不可靠的叙述者

这部小说,最终于1958年在美国出版,顺利摘下《纽约时报》畅销书单第一的桂冠。

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洛丽塔》叙事仍在继续

它之所以能够突破层层阻碍和道德红线得到出版机会,是因为有一大批评论家和作家在读到它后,惊为天人,为之辩护。

当时的主流批评话语是这样的:《洛丽塔》并不是一个恋童癖猥亵强迫女童的故事,而是一个堕落女童玩弄被爱遮蔽双眼的老男人的故事。

得出这样的结论,得归功于亨伯特的三寸不烂之舌。作为小说中的“我”,读者接收到的所有信息都来源于亨伯特。而他是个非常优秀的叙述者。良好的教育使他能够熟练运用华丽优美的修辞,尽情表达自己对洛丽塔的迷恋与崇拜。一开始,读者还警惕着亨伯特谋杀与恋童的双重罪行,但很快,读者就会被引人入胜的讲述吸引,不自觉地代入到亨伯特的视角,去观赏、爱慕、憎恨、轻视书中的那个客体,那个非常有魅力的女童,洛丽塔。

因此,第一批权威评论家认为这本书无关乎道德,而关乎人性。这使得亨伯特的形象向盲目软弱靠拢,仿佛他才是那个身处弱势的女童。而他对洛丽塔的痴迷,也被赞颂为“真正的爱”。

如果屏幕前的你也这样认为,那么,你就被作者纳博科夫愚弄了。因为,主角亨伯特是一个典型的“不可靠叙述者”。

根据美国叙事理论界权威詹姆斯·费伦的修辞性叙事理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人物功能和叙述功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面。也就是说,亨伯特作为叙述者的话语,与他作为情节中人物的行为,是可以割裂开的。他的叙述,不一定就是客观存在的真相。

费伦还将不可靠叙事分为三大轴:事实/事件轴;价值/判断轴;知识/感知轴。并在这三大轴之下,发展出六种不可靠叙述的亚类型:事实/事件轴下的“错误报道”与“不充分报道”;价值/判断轴下的“错误判断”和“不充分判断”;知识/感知轴下的“错误解读”和“不充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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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洛丽塔》全书,作者纳博科夫已经屡屡暗示亨伯特作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的不可靠。《洛丽塔》中,亨伯特的“错误报道”比比皆是。比如他援引法律条文,提及《青少年法案》中少女的定义是“八岁以上十四岁以下的女童”,而该法案其实并未明确定义少女,只定义少年是十四岁以下。

亨伯特的“错误解读”主要体现在自身存在上。他认为自己英俊高大,对小姑娘有强烈的性吸引力,甚至恬不知耻地认为洛丽塔在“等待着他——一位富有魅力的房客,去做他切望做的事”。反而这一自我认知与洛丽塔后来的控诉形成鲜明对比:“我本是雏菊一样的少女,看看你都对我做了些什么……噢,你这肮脏的老家伙。”

除了错误解读,亨伯特的叙述还存在大量的“不充分解读”。从他自述的教育经历和工作履历来看,他是一位很有修养,知书达理的现代绅士。然而从他那些不经意间冒出的念头,又可以看出他与绅士形象背道而驰的卑劣。比如当妻子在勾画未来家庭生活的美妙蓝图时,亨伯特想的却是如何利用她的产期而对洛丽塔施不轨之举。

不可靠叙述的三大轴互相交融,互为因果,交织成亨伯特欺骗世人的华丽面纱,掩盖他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同时指责女童洛丽塔轻浮放浪,无情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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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亨伯特作为叙述者,是纳博科夫最大胆的决定,也是现代小说史上不可忽略的里程碑。纳博科夫是一位真正的现代作家,他将古典文艺看做一种蛊惑人心的魔法巫术。他用《洛丽塔》的不可靠叙事和修辞陷阱愚弄读者,也提醒读者,警惕所有看似罗曼蒂克的文学艺术。比如“殷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作为诗词可美,但作为“老年白居易的少女姬妾”这一客观事实,则并不美丽,甚至残酷。

若这样讲下去,势必要暂时脱离物质世界,深入文本。但最近发生的“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让我只想将《洛丽塔》的相关讨论中止在道德层面。

作者纳博科夫,在写作这部小说时,从头到尾都非常清醒。在道德上,他未曾越雷池一步。反而是那些修养不够的蹩脚读者,直到今天都在不道德地使用《洛丽塔》叙事,去二次加害那些未成年受害者。

比如,财新网记者苏苑文。

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洛丽塔》叙事仍在继续

我们不是自愿的!

通读财新网的报道《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会发现比起新闻稿,它更像是记者的主观推测。在这篇稿件中,谁都在说话,唯独李星星的声音消失了。就像《洛丽塔》中“洛丽塔”的声音也被完全遮蔽一样。这篇报道中李星星的形象,建构在鲍毓明的叙述之中。

报道全文有8000余字,篇幅有限,小六子为大家概括一下主要情节:女童的母亲将女儿作为童养媳出卖,受害人与鲍毓明是名为养父女的恋人关系。鲍某对她宠爱有加,而少女患得患失,报假案是她折腾的一种方式。因此,第一次报案才会因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而受害者的证词也反反复复,有时说恨自己的养父,有时又说爱她,强奸是否发生还值得商榷。鲍某则将养女此次报案的行为,解释为“变心了”。

报道发出后,激起了一片“等待翻转”、“让*弹子**飞一会儿”的水花。因为李星星并非理想中的“完美受害者”。她接受过养父的金钱,她说过爱他,那她到底是不是被性侵,又是不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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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害者的“爱与自愿”,其实林奕含早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给出了答案。她说,如果不强迫自己爱上性侵的老师,那么她将无法存活。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每个人都有心理防御机制。扭曲现实中自己的情感倾向,正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平衡。使伤害变得“合理化”,正是心理防御机制在起作用。事实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爱上”加害者并不是孤例。受到财新网报道刺激的网友@贴着创可贴的太史毛球 就公开了自己幼时被年长十岁的表哥多次猥亵后,反而更加“亲昵”他的心理过程——自我麻痹,自我欺骗,假装一切都是自愿,没有任何坏事发生过。

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案:《洛丽塔》叙事仍在继续

财新网报道中,李星星的声音被隐去了,拥有相似经历的网友却代她喊了出来:

“我们不是自愿的!”

振聋发聩。

洛丽塔不是自愿的,

所以从继父亨伯特身边逃走。

房思琪不是自愿的,

所以林奕含早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李星星不是自愿的,

所以勇敢地站出来一次又一次报案。

退一万步讲,即使时年14岁的李星星是“自愿”的,养父鲍毓明的罪行就获得了合理性吗?

这个问题,法学专家罗翔也已经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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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关于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意见》,只是一个司法意见,还未上升为法律。通过这起案件,不知是否能够推动相关的立法工作。

小六子只希望,我们祖国的花朵,能够一直生长在阳光下。

也希望媒体工作者们,不要再使用《洛丽塔》叙事,埋葬“洛丽塔”们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