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

正统年间,福建延平卫指挥使于庆中,家有五个儿子,大的叫于珮,老二叫于玘,皆是正妻所生,老三于瑃、老四于珹,老王于璐,则是小妾所生。

家财丰盈,在这样的家中,如果安分守已,以后也是生活无忧,但如果有了争名夺利之心,则是波折重重,难以度日。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于玘见父亲能指挥五千多人的*队军**,还有两万多名军余听他调遣,出门前呼后拥,好不气派,因此特别想得到指挥使的位置。按律法规定,承袭职位,一般都是由嫡长子继承,没有嫡长子,再是嫡次子,以此类推。因此,就算于玘对指挥使的职位眼热,但只要哥哥于珮在,自己承袭是没有指望的。

眼见父亲快五十岁了,儿子可以袭职了,而父亲也在上下打点,准备让哥哥袭职,于玘心里愈发不是滋味。

这不,于指挥使为了儿子袭职一事,找个理由去京城出差,顺便到兵部打探相关事宜。于玘心里更是不快,同是一母同胞,为何哥哥能袭职,而自己只能当个总旗?

要改变这一切,除非哥哥出事。但哥哥于珮身强力壮,不可能会有什么事故。于玘心中一直惦念着,于是趁着于指挥使进京,便提出了进山打猎的计划。

军人之家以习武为尚。兄弟五人很小时,就被父亲带到山里训练作战技巧;等他们长大些,就让他们单独去山里学习生存技巧。最初于指挥使还会安排一些亲兵陪同,后来就让他们自己前往。而儿子们也不负期待,每次都能捕获不少的猎物,即便是在山里转上五六天,也能平安回家。

这次他们决定去的地方,是延平第一高峰金凤山。这里几乎无人居住,还时常有猛禽出没。于玘提出去金凤山打虎,不为赏金,只为证明军人世家的威武。

在他的激将之下,兄弟五人出发了。

金凤山森林密布,道路崎岖。兄弟五人自恃勇力,个个奋勇当先,走了十余里之后,三个弟弟因身体瘦弱,渐渐落在了后面。于珮、于玘正值青年,健步如飞,争先攀登。

在悬崖处,于玘看不见弟弟们的踪影,便趁哥哥于珮不注意之时,先用刀刺中他后腰,再将他推下崖去,把刀藏起后高喊:“哥哥掉下山涧了!“

等弟弟们赶过来,他们拿出绳子,顺绳而下去寻找,却见于珮头颅破碎,已经身亡了。兄弟几个把哥哥拉了上来,带回家中,将他装入棺材,等候于指挥使回来处置。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于指挥使好不容易在京城将事情办妥,回来就准备让于珮承袭,自己则退居安享晚年,却不想于珮死了。无奈之下,也只得安葬了于珮,另外准备让于玘承袭。却不想有人将于玘谋杀哥哥于珮的事告到了延平府。

告状的人是猎户刘六、刘七。他们看到延平府悬赏打虎的告示,所以二人上到金凤山下套捕虎。兄弟俩爬上四丈高的红豆杉树,远远观望老虎的行踪,老虎没看见,恰恰看到了于玘将哥哥于珮推下山崖的经过。

兄弟俩怕承担责任,不想告官,只将此事告诉了里长。里长同样怕承担责任,当然不敢隐瞒,便带着刘氏兄弟到延平府首告。

延平府见出了人命案件,不敢怠慢,当即发出牌票,将于家兄弟逮捕入狱。

要想确定是否是谋杀,就要检验尸身。于指挥使以死人为大为由,拒绝开棺验尸。知府不便强令,只好请示上司,后经兵部核准,允许开棺验尸。此时尸体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但刀伤及跌伤具在,可以确定他杀无疑。

知府根据伤痕,断定是于玘谋杀。于玘当然抵赖,却不想其三弟于瑃当时走得快,亲眼看见于玘将于珮推下山崖。有刘氏兄弟为证,又有于瑃的指证,于玘谋杀兄长的罪名成立。

延平知府将于玘拟为凌迟,申报各级上司,由刑部具题,皇帝核准,便可以执行了。

于指挥的正妻李氏刚死了长子,次子又要被处决了,等于自己所生的两个儿子都没有了。所以她多次哭劝于指挥使,要他保住于玘的性命。

于指挥使无奈,只好去求巡按,请他奏请皇帝,免于玘一死。

巡按平日没有少得于指挥使的好处,但事关朝廷的纲纪,杀兄大案,如何能翻案?除非找到可以证明于玘没有杀兄的证据。巡按将此意思告诉了于指挥使,让他自己想办法。

见无法翻案,李氏提出探监,要见儿子最后一面。这一探,却让李氏得知指证于玘杀兄的关键证人是其弟于瑃,勃然大怒。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母子俩商议很久,决定如是这般一番。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第一次押赴刑场

行刑那天,于玘被押赴刑场,临刑前,他高呼“冤枉”,说是要招供隐情。按察司的监刑官只好宣布暂停行刑,重新审理。

按察司监刑官会同延平府知府与推官,开堂审讯。

于玘讲并非自己杀了哥哥,哥哥是弟弟于瑃所杀。当时哥哥身受刀伤,自己上前搀扶,哥哥站立不稳而跌下山崖。

监刑官查问仵作,验尸的时候是否发现刀伤。仵作答后腰原有刀伤,却非致命伤。监刑官又逼问于玘,何以证明是于瑃刺杀。于玘说找到刺伤之刀,就可以明白是何人谋杀。

监刑官派人去往于指挥家搜查,把家里所有的刀都拿出来比对,没有发现与伤口符合的刀。因此不能确定是于瑃先刺伤于珮,而于瑃也一直没有离开两个弟弟的视线,也就是说于玘所说的隐事不成立。但供出了于珮跌下山崖前先被刺伤,具体是何人刺伤,找不到证人与凶刀,也无法确定。

监刑官当场裁定是于玘连剌带推将于珮推下山崖,谋杀亲兄之罪可以确定,依然要凌迟处死。

第二次 押赴刑场

第二次押上刑场,于玘又喊冤,称哥哥是中了刘六、刘七所设的伏机受伤,自己去扶,哥哥站离不稳,才跌下山崖。

监刑官又只得再次停刑,重新审讯,并派捕役去金凤山取证。

刘六、刘七被押解到府,身陷囹圄,遭受酷刑,几次酷刑下来,只得承认自己设置了陷阱,但所有埋伏这处都有明显记号,再加上自己每日查看,没有人或动物踩过的记号。

为了核实情况,知府派人押着刘氏兄弟前去各处设机处查看,果然如兄弟二人所言。可见于玘此番说辞又是无稽之谈。

三番两次的翻供,又三番两次地被证实为诬陷,于玘纯属是畏死栽赃,情属可恶。

于玘母亲李氏的娘家也是官府有头有脸之人,眼见儿子被害,丈夫疏通无门,诬陷也没有成功,所以跑回娘家,要娘家人出手相助。于玘的大舅,想出了一个解决当前困境的办法,但必须要有人承担杀人之罪,谁去承担呢?

于玘母亲的娘家很有钱财,通过中间人,找到一个可以顶凶的人,此人是李旺家的第四子李桃。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李旺家财产不多,人丁却兴旺,夫妇两生了十二个孩子,一家十四口人,仅有山田十来亩,经常吃不起饭。穷不说,妻子又得了痨病,干不了活,还要花钱吃药。二个不满七岁的孩子给人家当童养媳,也改变不了困境。如今有人找上门,要李旺家出一个孩子替人抵罪,换银二十两,李旺哪能不同意?所以在一众儿子中,选了与于玘年纪相仿的李桃,并签下生死文书。

李桃被带出李家,藏到一个偏僻之处,好吃好喝地供着,教他如何见官,如何招供,如何认罪,若是反悔,银子要加倍偿还。李桃为了父母兄弟,只好听命,慷慨赴死。

第三次押赴刑场

刑部批文下来,于玘第三次被押赴刑场。亲友送别时,于玘的母亲李氏高呼冤枉,临刑前,于玘也高呼冤枉,说于珮不是他杀的,如今家人已经查出凶手并将其捕获。

于玘舅舅将李桃带到,当着众人的面,李桃承认于珮是他所杀,如今被于家访到,不愿别人替自己受冤,故此前来自首,请官府放过于玘,自己甘愿领罪。

行刑再次中断,李桃与于玘押入府狱,布政使、按察使会同巡按御史会议,最终委派延平府推官李秉审理。

李秉提审李桃,听他所说,乃是于珮欺侮他,因为怀恨在心,趁于珮进金凤山时,于路上邀劫,先用刀刺伤,然后推到山涧,刀扔在某处石缝之中。刀经官起获,正是凶刀。

李推官一面看卷宗,一面听李桃招供,发现他所交代的情节与初审一字不差,便起了疑心,于是问起了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诸如进入金凤山有几条路,路上长了些什么树,有什么土特产,事发地户口后有无居住人家等等。

李桃根本没有去过金凤山,哪里知道这些?一片茫然地盯着李推官。李推官断定此人与于珮被杀案毫无关系。但为何要来认罪呢?

事后,李推官亲自走访李旺家,发现李旺家徒四壁,病妻及众多子女,个个面黄肌瘦,这样的人家,根本不可能与于指挥家有来往,更不可能产生纠葛。

几经盘问,才得知于玘之母花钱找人顶凶,便再次将于玘送上了刑场。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第四次押赴刑场

第四次上刑场,于玘又再次喊冤,说李推官受人嘱托,定欲置自己于死地。监刑官无奈 ,只好停止行刑,请示上司处置。

其实于指挥已经上下打点,好不容易想出顶凶的办法,如今却被李推官否定了,不但难救于玘的命,自己还要承担作弊的罪责,所以让于玘喊冤,又买通巡按御史,弹劾李推官,说他受李旺嘱托,故纵罪犯,牵连无辜。

李推官被逮捕关入按察司狱待查。

接办此案的是按察副使侯軏。他先调查李推官是否受贿,去到李旺家一看,一目了然,这样的家庭如何行贿?再说了,李桃的顶罪还有生死文书为据,显然与于指挥一家脱不了关系。

侯軏本想一查到底,却发现里面的水很深,当地官官相护,关系紧密。一旦翻查,势必要牵连出许多人,自己也将成为众矢之的。还不如以事论事,申雪李推官之冤,绳李桃顶凶之罪,将于玘送上刑场。

本以为这样的结果已是最好,但压不住李氏的垂死挣扎。她找到一个名叫冯其虚的讼师,请他想办法救自己孩子一命,并给出了三百两的酬银。在明朝,讼师是违法的,而李氏所为,无疑于病急乱投医,困兽之斗了。

冯讼师拿了钱财,先是装假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而后在李氏的耳边私语了几句,李氏听得面红耳赤,意欲拒绝,但为了儿子的性命,还是答应了。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第五次押赴刑场

于玘第五次被押赴刑场,还是高呼冤枉,声称有隐秘相告。

于玘当着侯軏、南平知县、延平知府的面,说道:“诸位大人,小的杀兄之案,反反复复,皆因有难言之隐。事关母亲名节、父亲声誉,所以一直不敢言。如今非死不可,小的也不愿冤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于玘一五一十讲道:前几日延平府处死、因勾搭有夫之妇,将人家亲夫杀死的凶犯张龙,实不相瞒,还与母亲有奸,已经非止一日,自己与哥哥于珮都亲眼所见。哥哥为人直爽,且强壮有力,所以常愤愤不平,自己时常劝他事关母亲名节、父亲声誉,不能意气用事,可以一起劝母亲,不要再与张龙来往。

但哥哥哪肯当面说穿母亲的奸情呢?便独自一人去杀张龙。但他不是张龙的对手,反被张龙杀了,我找到哥哥的尸体时,因愿意说出哥哥是因奸而死的,所以被认定为凶手。之前多次喊冤,确实冤枉。如今再不讲出来,恐不能活了,故而敢冒不孝之名,说出此事。

更让侯按察副使没有想到的是,李氏身为诰命夫人,居然在大堂上承认与张龙有奸,其子于珮杀张龙不成,反被其杀。因张龙凶恶,以杀全家为要挟,故此隐忍不言,如今张龙作恶多端,已经被斩,不能再要挟了,所以忍辱前来。

于玘与李氏所言,虚妄明显,但此事关系诰命夫人,便与朝廷所提倡的孝道有关,侯按察使也不敢定夺,只好上报,由按察使申报刑部,请示如何处置。刑部也不敢决定,便具题恭请皇帝。

明英宗翻看题本,当即批示道:此犯既杀其兄,又诬其母,不孝不弟,孰甚焉?其即诛之,勿再堪!意思是于玘杀兄,诬陷母亲,这种不孝不悌的行为,谁能与之相比?立刻将其处决,不用再堪问了!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第六次押赴刑场

有了皇帝的批示,于家纵有千般谋略,万金之财,也难逃一死了。最终在第六次,于玘押上了刑场,凌迟处死了。

只是于指挥使为救儿子,不但诬陷他人,还背上诰命夫人与人通奸的恶名。

明朝三大奇案梃击案,明朝四大奇案梃击案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却让人唏嘘不已。一个家庭,纵有万金,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在临死前丑态百出的自救,难堪的只有自己。

这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云南的一个案件,父母从小到大的千般溺爱,收拾儿子的各种残局,甚至不惜花重金打通各项关节,保释儿子出狱。第一次的教训不够,出狱的儿子故态萌发,父母故态萌发,最终导致东窗事发,成为了全国的典型。

李氏是不是一个好的母亲?不敢断言。

为了救孩子,她倾尽心血,甚至让自己背上通奸的名声,从母亲疼爱的角度来看,像一个母亲最基本的所为;

但从教育孩子来说,她又算不得一个好母亲,争名夺利、弄虚作假,诬陷他人。没有一样是值得提倡和肯定的做法。

于玘已死,李氏也算是得到了报应,这是不是正应了那句放在:多行不义必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