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指导原则 (95后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试用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核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制定《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的意义:

  • 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员工试用期的管理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 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新员工的留存率,帮助薪员工快速融入团队,适应新的集体工作氛围,并发挥员工自身价值,这个才是重点。这需要HR在公司层面多做一些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提升,比如试用期培训、沟通、团队建设等。

以下是一份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各位HR参考。

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试用期的管理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提高新员工的留存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适用于:与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2、非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参照执行;

3、实习生,实习期不适用,实习期结束进入试用期适用。

第二章 试用期期限

第三条 试用期限

本公司与员工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第四条 质保期限(保证期)

1、通过猎头公司推荐的中高层或技术员工,质保期3个月;

2、质保期内,新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或被动离职的,猎头公司会替补招聘,或按约定比例退还猎头费用。

第五条 试用期提醒

1、新员工试用期满前30天,人力资源部薪资主管通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2、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5天,人力资源部薪资主管通知员工本人。

第三章 试用期培训

第六条 新员工试用期培训

新员工试用期培训,包括入职导入培训、试用期带教和新伙班。

第七条 入职导入培训

1、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负责进行《员工手册》的培训,培训内容:公司介绍、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系统、电脑申请、办公用品申请等;

2、完成培训后,员工需签字确认已了解《员工手册》的内容。

第八条 试用期带教

1、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带教师傅,指导新员工熟悉并了解所需的工作技能、工具等。

2、完成带教培训后,应当填写《新员工岗位培训记录表》、《新员工岗位培训反馈表》,签署《岗位说明书》,并在员工转正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

第九条 数字新伙班

1、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组织,原来每半年开课一次,共八门课程: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公司介绍、清关业务知识、食品法规知识。现升级为数字新伙班,共开设三大模块十七门课程:

(1)公司简介:公司发展史、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市场定位;

(2)公司业务:国际贸易知识、食品法规知识、清关业务知识、仓储业务知识、运输业务知识;

(3)公司制度:入转调离管理、薪酬福利管理、考勤假期管理、培训发展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

2、新员工参加新伙班培训后,需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安排补训直至考试通过。

第四章 试用期沟通

第十条 试用期沟通

为帮助新员工更加快速的融入公司,度过“磨合适应期”,应尽量给新员工创造一个合适、愉快的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 入职第一周沟通

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负责,安排新员工和董事长沟通。

第十二条 试用期间沟通

1、普通岗位:每月1次,由直属领导沟通,并将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

2、猎头岗位:前三个月每两周1次,后三个月每月1次,由直属领导沟通,并将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并由培训主管登记《质保期/试用期预警表》。

第十三条 试用期中期沟通

1、普通岗位:入职后第11周,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沟通,并将结果反馈给人事总监;

2、重要岗位:入职后第11周,由人事总监沟通,并将结果反馈给董事长。

3、重要岗位指:公司中层干部、董事长直接管辖部门的岗位、董事长在《人员需求审批表》中指定的岗位。

第十四条 转正前一周沟通

1、普通岗位:由人事总监沟通,并将沟通结果反馈给董事长。

2、重要岗位:由董事长沟通。

第四章 转正考核

第十五条 转正条件

新员工转正需要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培训成绩:参加新员工试用期培训全部内容,并通过考试;

2、工作绩效:新员工工作时,需要进行绩效采集,并且绩效数据作为转正考核的核心指标,不得低于同期同岗位平均绩效50%;

3、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没有严重违纪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4、工作能力:熟悉本岗位操作流程,并能独立开展工作;

5、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团结同事,与同事相处融洽,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

6、身体健康:试用期体检合格,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六条 转正流程

1、试用期满前30天,部门负责人会收到人力资源部薪酬主管的通知,提交《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给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确认后,需在15天内发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薪酬主管收到《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表》后,对符合转正条件的,通知新员工办理转正审批,流程;对不符合转正条件的,进入离职审批流程;

3、试用期满前15天,新员工收到人力资源部薪酬主管的通知后,在HR系统提交《转正申请表》,并附上《试用期工作小结》;

4、转正审批流程在HR系统内完成,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董事长确认后,予以转正。

第十七条 重要岗位的转正考核

重要岗位除上述要求外,还需要:

1、试用期中期考核:入职后第11周,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发起《新员工试用期中期评估表》,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评价,并反馈给人事总监、董事长;

2、群众座谈会:试用期满前15天,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组织群众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座谈会纪要》反馈给人事总监、董事长。

第十八条 转正结果

1、按期转正

2、提前转正: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者,可以申请提前转正,普通岗位最短不少于1个月,重要岗位最短不少于3个月;

3、未通过试用:人力资源部薪资主管需在试用期到期前3个工作日通知员工本人,并配合用人部门与员工本人面谈,指导员工在HR系统提交《离职申请表》,进入离职审批流程。

第五章 入职、到任和转正仪式

第十九条 入职仪式

1、人力资源部薪酬主管,办理入职手续后,在“企业微信群”发起欢迎和祝贺;带领新员工去行政管理部,领取电脑、办公用品、入职大礼包;带领新员工至工位,并介绍部门负责人或带教老师;

2、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本部门员工进行欢迎会议或聚餐活动。

第二十条 新干部到任仪式

一级部门、二级部门负责人新到任,需要召开官宣会议,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如因现场参加条件不具备,通过线上参加。

1、一级部门负责人新到任,由分管领导主持会议,总经理或者董事长讲话,人事总监宣读《任命文件》。

2、二级部门负责人新到任,由一级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分管领导讲话,总经理或者董事长酌情考虑是否参加会议,人力资源部派代表宣读《任命文件》。

第二十一条 转正仪式

人力资源部薪酬主管,办理转正手续后,在“企业微信群”发起祝贺。

第六章 试用期待遇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工资

1、基本工资:根据出勤发放。

2、绩效工资:前两个月,不与KPI系数挂钩;第三个月开始,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发放。

第二十三条 福利补贴

1、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前两个月不享受,从第三个月起享受;

2、其他福利补贴,参照正式员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归人力资源部解释,

第二十五条 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