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朝阳日报
“为保障市民头顶上的安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朝阳市将组织开展城区建筑屋顶户外字体和招牌专项治理行动。”在5月10日召开的朝阳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
据介绍,建筑屋顶户外字体和招牌经受长年累月风雨的侵蚀,部分广告框架都已生锈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外地曾发生过楼顶字体和招牌倒塌伤人事故。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的建筑屋顶户外广告和招牌已拆除完毕,我省沈阳、锦州等城市也拆除完毕。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范围是,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设置在建筑屋顶户外字体和招牌的名称、标识牌、指示牌和楼顶字牌等,包括二楼以上突出部分的字牌。
六种情况的建筑屋顶户外字体和招牌将一律拆除:
一是存在安全隐患,对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隐患的;
二是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设置的;
三是经核查无人管理、长期闲置的;
四是虽办理过审批手续,但已达到审批终止年限的;
五是虽办理过审批手续,但未按审批要求设置的;
六是画面污损、字体残缺、亮化设施残损等影响城市形象的。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朝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而开展,分为排查宣传、自行拆除、集中治理、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设置招牌应当遵守“一店一匾”的规定,拆除后确需再设置安装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楼体合适位置设置安装户外字体,并按许可审批(备案)流程办理,每年进行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