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明代城市商品经济恢复,坐铺林立,坐商的经营方式有几类?

明初定都南京,永乐帝*都迁**北京,这两个城市成为明代重要的政治中心,同时在定都期间聚集了大量的人口也带动了城市商品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一、明代坐铺与城市市场的发展

南京城内,各类市场林立,大市街的大市,在旧天界寺门外,物货所聚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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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门内斗门桥左右则是特果市场。新桥南北卖鱼菜,聚宝门外的来宾街卖柴薪。在热闹的街市之间还活跃着供往来商旅休息的酒楼和客店,在明初,南京城江东门外有聚集客商船只买卖米麦的江东市,还有买卖牛马驴骡等牲畜的六畜场,在这里聚集了江东楼、轻烟楼、翠柳楼、梅妍楼、澹粉楼几座大酒楼,这些大酒楼提供美酒佳肴给过往士商。

而北京,元末人口锐减,经济破坏。在*都迁**后人口迅速增长,从明初的十万人左右的城市到明后期已经成为丁过百万的大都市了。如此庞大的城市人口,对应地城市消费也非常庞大。

一方面,各地前来缴纳赋役的解户递送贡赋和税粮,运送了大量物资到北京,他们其中不乏各类商人,兼及商业活动“且说王员外因田产广多,点了个白粮解户。欲要包与人去,恐不了事,只得亲往。随便带些玉器,到京发卖,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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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北京本地居民基本脱离农业,生存多依靠市场买卖,工商业非常繁荣。北京的市肆“正阳门外最盛”,店铺稠密,车马云集。在德胜门外,“市肆连数里”崇文门作为商人课税之所,更是“左右市肆极盛,车马塞门,廑得入”。

《旧京遗事》中记载北京果品种类:“京师果茹诸物,其品多于南方,而枣、梨、杏、桃、苹婆诸果,尤以甘香脆美取胜于他品,所少于江南者,惟杨梅、柑橘。而北方又自有榛、栗、松榧之属,韵味清远,不相下而相敌也。”这些果品都是通过买卖进入到日常百姓手中的“京城五月,辐凑佳蔬名果,随声唱卖,听唱一声而辨其何物品者、何人担市也。”

除了两京之外,明代杭州、苏州作为江南地区大型工商业城市,也为货品集散地,其交通发达的天然地理优势使得这两个城市既处于手工业生产区域,同时又借助长江水系成为湖广到全国的水路周转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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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苏州是著名的丝织业中心,该地居民“多以丝织为生,东北半城,大约机户所居”因丝织业的带动,大批客商往来贸易,到了明代中后期,苏州的商业非常繁荣。

苏州“居货招商,阊阛之间,望如锦绣”其中,苏州的阊门、枫桥等地都是苏州重要的商业区,还有濒临运河的湖墅。明末阊门“见错绣连云,肩摩毂击,枫江之舳舻衔尾,南濠之货物如山。”而枫桥是明代重要的米豆集散地“豆麦自上江来,皆泊枫桥、上塘等处,其多万户,岁时常然也。”苏州重要的地理位置是苏州商品经济发达的先决条件。

明代商业发达的城市还有广州、临清、汉口等,这些城市都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许檀先生在对明清时期的城乡市场网络做研究时,关注了这些城市自明到清的发展脉络,同时对各个地区的城镇市场网络的发展做了研究。就此问题不一一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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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代坐商的经营方式

明代坐商中的经营方式主要有自营、雇佣伙计和合伙经营三种方式,其中前两种经营方式与铺面的资本水平有着较大的关系,自营往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受到经营资本的局限,而雇佣伙计的铺面一般来说规模较大,带有委托伙计经营的意味。合伙经营既有资本与资本的合伙,共同经营;也有劳资合伙,伙计以劳务获得股份参与利润分成。

(一)自营

自营是坐铺经营最常见的形式,明代中后期坐商还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模式。其中从应伯爵谈常峙节就可以看出:“从兑了银子,三日就搬过去了。两三日就搬了。昨见好日子,买了些杂货儿,门首把铺儿也开了。就是常二嫂兄弟,替他在铺儿里看银子儿。”就此看来,明代中后期开个铺子就是打开门面置办些货物即可,似乎已经不像明初那样会受到户籍的限制了。

明中后期的铺户经营方式受到资本规模的制约和局限,一般的店铺也就只有一两个人即可打理。南京商人金从宇、洪起予,“相隔一千余店,皆开大京铺,各有资本千余金。但从宇狡猾奸险,起予温良朴实。时常贩买客货,累相会席,各有酒量,惟相劝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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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金从宇诱洪起予玩耍,导致:“彼有弟济宇在店,凡事皆能代理。起予一向闲游店中,虚无人守,有客来店寻之不在,多往济宇铺买。”资本上千两的铺子尚且一人经营,可见很多资本在几十两几百两的铺子通过家庭成员的分工即可完成经营。

(二)雇佣伙计

雇佣伙计是明代资本较大的铺面的常用经营方法。《jpm》中西门庆的生药铺雇佣了傅铭做主管,当武松找西门庆无果时,抓住了傅伙计,他说道:“都头息怒,小人在他家,每月二两银子雇着,小人只开铺子,并不知他们闲帐。”‘西门庆是花每月二两银子雇着傅伙计,并未提及傅伙计参与到西门庆的生药铺的利润分红,这样的关系是简单的雇佣关系。

同样雇佣主管打理账目的还有羡阳孀妇颜氏的丈夫“于羡阳城内出本万金,开一解铺,原聘鄂州恶奴杨懋思总理帐目。”后来被恶奴侵吞家财。这两则材料有一个共同点,傅伙计与恶奴杨懋思虽然都负责打理店铺,包括“看银色,做买卖”,但是出入账目要及时汇报东家,而银两的出纳往来更是由东家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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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pm》第七回中薛嫂去寻西门庆,看见他正与主管算账,这里关于两个店铺的出入财产俱由西门庆在自家楼中保管。说明傅主管与西门庆之间并没有形成财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铺中大小事宜均要请示西门庆,甚至来了远方商客,也要等西门庆出面批合同。

第二个例子羡阳孀妇颜氏也是如此,自丈夫死后“凡一应钱财出入是奴掌管,故与这恶奴朝夕相见”。'在明代,雇佣主管协助经营也是比较常见的经营方式,而与这种经营方式相近的是财东出资、伙计出力的劳资合伙形式。

小说“三言二拍”中涉及了更多雇佣主管经营店铺的情况,其中雇佣买卖人手经营店铺。吴山家的主管主要就是销售丝绵的卖手,并无总管其账务的情况。大小账目均需吴山出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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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大的商铺还会雇佣带有会计职能的伙计。徽州的程宰兄弟二人到辽东买卖,生意失利,羞于回家,程氏兄弟专门负责账目往来,也就是现今负责会计、出纳的伙计。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经营者雇佣手工业者。比如“弋阳县有一做马尾帽客人路十九,在于福宁州南街做帽多年,积得有二十多两本钱。”这位路十九就是便是供职于帽店中的手工匠人。被店主夫妇相中将女儿许配与他。这样的情况是存在于带有手工作坊性质的店铺中的,如《jpm》中来旺被赶出家门后到首饰铺做学徒,都属于这种类型。

根据西门庆家傅伙计的薪酬来看,受雇做店铺主管不参与店铺利润分成,因此这类伙计获得的是薪酬而非身股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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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

明代合伙经营坐铺的事例比较多,既有资本型合伙,也有劳资型合伙,下面将根据明代小说中的具体实例进行分析。

首先,资本型合伙。双方共同出资,或一人出钱,一人出铺面,以结成合伙关系。商人王小山与邻人张二官合伙开南货店,其中约定张二官出资三百两,王小山出资一百两外加铺面,两人利息均分。二官和王小山各司一职,共同参与经营,王小山一百两白银并未落实,两年后,资本增殖到一千两。这里王小山的入伙资本只能算是铺面。

其次,劳资型合伙,商人成珪继承了岳父的缎铺,寻找了后街绸绢行中一个旧友,后来二人分伙,成珪道:“本钱虽是我多,辛力却是你多。和你除原本外,均分余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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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明代坐铺合伙情况做了简要的考察后,可以发现明代坐铺经营上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合伙制关系,合伙既作为经营方式也是铺户筹资融资的重要方式。大部分中小规模的店铺,如王小山与张二官合伙的店铺出资者参与经营。在徽州地区,宗族内部合伙中出现了只出资本而不参与经营的情况,这与委托经营界限难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