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在实践操作中一般都不会有这种操作方式。假如真的有这种操作方式,很难准确判断是否合算。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还有三年退休,按照规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是这样规定的,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你在这个公司干了多少年,但是从公司要一次性给予20万买断来计算,其在单位的服务年限你应该也差不多能达到15年,但是你距离退休只有三年了,在这种情形下,一般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单位有这个想法,你自己本人也觉得划算,经过协商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单位一次性给20万买断划算吗?
对于不同人有不同的答案,如果你只是单位一名普通的员工或是一线工人,月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加起来不足5000的人,那肯定是合算的。有了20万,还要买三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合计缴费比例为28%,按照每月5000来作为缴费基数,三年需要支出50400元,还剩余149600元,可用于做点小生意,每月能够赚取上班的工资,但是住房公积金部分无法继续享受单位部分,所以也就无法缴纳了;如果还能找打一份合适的工作,由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五险一金,自己也还有几千元的工资,那这种操作是非常划算的。但是如果买断后自己坐吃山空,20万平均到三年,也就是几万元钱,也是不经用的,可能很快就花掉了,那这种情况下就是非常不划算的。

第三,继续上班合算吗?
如果不买断,每月有5000多元的工资收入,五险一金由单位来缴纳,养老保险每月自己只负担400元左右,医疗保险缴纳的2%,也就是160元每月基本上都要返还到个人的社保卡上,相当于没有交钱,但是住房公金如果按照8%的比例老缴纳,单位承担4%就是200元,三年下来接近1万元,加上个人部分就是2万元左右。最重要的就是单位上班,每天生活有规律,每月工资、社保有保障,能保证自己三年后能顺利办理退休,所以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心理上都更加愉快,所以说不买断也是比较划算的。

总之,三年20万,从绝对数字上看起来很高,但是平均到每月实际不高,加上还要继续缴纳社保,家庭生活需要开支等因素,总体上我认为买断是不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