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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部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处于热播中,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在剧中第一集有个情节,省检察长季昌明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手续没下来,就带省反贪局局长陈海去省委办公厅,与省委副书记高育良、市委书记李达康几个人在一起开会,讨论对副市长丁义珍是采取*规双**,还拘留。那么,*规双**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呢?

高育良
*规双**是*共中**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规双**”一词出于《中国*产党共**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这是中国*产党共**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措施,是指*产党共***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规双**通常用于查处*产党共**员中的腐败分子,被*规双**的官员通常被从家或办公室带走,或在参加会议时被限制人身自由。虽然是说在规定的时间,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通常规定的地点是宾馆等地。被*规双**人士未清楚说明事件前不能离开。所以,简单来讲,*规双**的对象是*产党共**员,承办部门是中央及各级地方纪律检查部门。

季昌明
拘留,分别有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三种,电视剧中所说的对丁义珍的拘留指的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在剧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处长候亮平给汉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海打电话,要他控制副市长丁义珍。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可以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但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剧中,候亮平审讯赵处长时,赵处长举报丁义珍给他行贿一千多万元,所以候亮平担心丁义珍逃跑,才连夜让陈海帮他控制丁义珍。

陈海
当然,看到丁义珍逃跑,笔者很可惜,也很失望。不知大家在看到这里时是不是也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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