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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因琐事怀恨在心,凌晨入室将对方杀害并分尸藏匿。2019年5月16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宜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杀人分尸案一审开庭审理。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程光因琐事对被害人韦某怀恨在心,于2018年3月23日凌晨或24日凌晨闯入韦某位于宜州区洛东乡大曹村的家中,用木椅用力敲击韦某的头部直至木椅被打烂,又持铁锤捶击韦某面部、嘴巴,将韦某杀死在家中卧室内。
杀人后程光将韦某残忍分尸,清理了作案现场,并将尸块拿到自己家废弃的老房子中藏匿,将用于作案的铁锤及沾有韦某血迹的被褥、蚊帐等物拿到自己居住的房中藏匿。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韦某系受外力打击严重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程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合议庭组织庭审
法院开庭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组织控辩双方完成了所有庭审程序,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程光是否构成自首充分发表了意见。受害者家属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程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程光当庭表示认罪。由于案情重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图为被告人程光在庭上接受审理

►图为法警们在法庭上展示作案工具

Q: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A: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Q: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A: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
进驻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进驻时间:4月10日至5月11日
举报电话: 0771-5786260
邮政信箱:南宁市A2019-6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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