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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土左旗公安局察素齐派出所接到一起交警部门移交案件,交警部门于5月20日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发现刘某(化名)、赵某(化名)涉嫌伪造隐匿证据,提供虚*证假**言,为涉案司机乔某(化名)“顶包”处理交通肇事。

接案后,察素齐派出所立即将违法行为人赵某、刘某口头传唤至所内进行询问调查。经查,2023年5月20日6时40分左右,乔某驾驶车牌号为蒙B****9小型越野汽车,行驶至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境内京藏高速公路西向东方向536公里加150米处时,与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以及高速公路路产受损,乔某由于前一晚喝了酒,害怕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查酒驾,遂联系其朋友赵某(拖车公司负责人)帮其找一个“顶包”的人代为处理交通肇事。赵某联系刘某(货车司机)一起随拖车赶到乔某交通肇事现场,赶到现场后,赵某让刘某、乔某互换衣服并教刘某如何应对高速交警询问,刘某替换乔某坐到了肇事车的驾驶位后,几人一同前往京藏高速察素齐出口接受交警调查。刘某按照赵某的指示,在民警调查取证时,提供了虚*证假**言,导致民警无法及时查清案件真相。
赵某、刘某对自己在处理乔某交通事故中提供虚*证假**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土左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赵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的处罚,对刘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的处罚,涉案司机乔某已被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理。
目前,二人已安全投所。

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顶包”行为,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包庇罪、作伪证、骗保诈保、妨碍公务等违法,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拨打交管12123报案,描述事故经过时请如实表述,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来源:“融媒土左”综合自 平安土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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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坤育|初审:杨 鑫
复审:阳 光|终审:李 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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