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生活打卡季#近期国家公布了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农村、农业、农民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这次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2016年版“食用农产品”的定义相互比较,不难发现2023年版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中,已经删除了“干燥”一词。
何为“干燥”?这是食用农产品物理初次加工的一种方法,是将食用农产品中的水分,通过太阳晒、干热风晾干、热能烘烤,除掉食用农产品中水分的一种方法。

为什么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删除这种食用农产品加工方法呢?因为,新鲜食用农产品“干燥”加工的方法,不同于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的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和生物工程等现代化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活动中直接获得的,可以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过程,但不改变自然性状,即基本属性,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的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因为这些食用农产品的“干燥”加工方法虽然是一种物理方法,但是,加工方法错综复杂,过程繁多,加工时间比较漫长,在过程中存在技术差异、气候变化、场地卫生状况、加工产品的质量等等因素,直接影响食用农产品“干燥”的品质问题。

所以,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便把食用农产品“干燥”加工方法,从农产品初加工方法分离出来,是新的管理办法的新亮点,新变动,新措施。
这就意味着,农村未来的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再不允许没有“食品加工资质”的农户使用“干燥”的加工方法,加工普通食用农产品了。
如农户晾晒干燥蔬菜干货,水果干货,粮食干燥等等,如枸杞、茶叶、萝卜干、白菜干、葡萄干、杮子饼、红薯干、大豆、花生、水稻、小麦、玉米等等农产品的水分干燥加工。

那么,未来农户生产的新鲜潮湿的粮食、水果、蔬菜、肉类等等食用农产品,没有食品加工资质的农民,都不准擅自加工“干燥”农产品的,过去靠加工干燥农产品赚钱的农户,从此就断了生财之道,再不准许非法使用“干燥”加工方法,加工干燥的农产品了,否则就会受到这个法律法规的约束,是违法行为。
所以,新的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农户要通过使用“干燥”的方法加工食用农产品的时候,必须通过获得“食品加工许可证”,才具有加工干燥农产品的资质。
否则,农户生产的新鲜食用农产品,只能将新鲜潮湿的农产品,卖给具有食品加工资质的农户来加工食用农产品。

在我国对于食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是仿照工业管理模式,凡是食品生产加工的个体和企业,都需要获得相应的食品加工资质,也就是大家经常在食品包装袋上见到的以CS开头的一长串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否则就是非法加工生产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
所以,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实施以后,没有获食品加工生产资质的农户,再不能非法“干燥”加工生产干货和卖干货赚钱了,如晾晒粮食、晒干菜干、晒葡萄干、晒枸杞、晒鱼干肉干等干货了,农户必须要认真学习和了解,避免新的管理办法实施后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