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连载#
这个妹子叫萨曼莎,21岁,被机会犯罪分子捅了120刀。

她是新泽西州的人,在南卡罗来纳大学读政治,学习成绩很好,长期拿全额奖学金,她毕业后的梦想是干国际法相关的事业。
2019年3月29日晚上,她和朋友在哥伦比亚市中心的酒吧喝酒,完了后,她独自离开,告诉朋友们自己要回学校。
但到了第二天,她的尸体被火鸡猎人在距离哥伦比亚65英里的乡下发现,身中120刀。

萨曼莎的尸检显示,她跟歹徒进行过勇敢的搏斗,当她试图保护自己的时候,歹徒用*刀刺**洞穿了她的手掌,还几乎刺穿了她的头骨,因为她的大脑也受了伤。
萨曼莎身上的致命伤口太多,身上的血,流的只剩四分之一。

警察在侦破案子时发现,萨曼莎离开酒吧是叫了一辆优步,但是,在她的优步来之前,她却误上了另一辆看上去像优步的车,而开那辆车的黑人,纳撒尼尔罗兰,其实是个到处转悠的机会分子。
所以,当萨曼莎上了罗兰的车后,罗兰立马就将车上锁了,萨曼莎插翅难飞。
后面,萨曼莎就被罗兰杀害了。
这个案子中,虽然萨曼莎自己也有一些错误,她没有检查自己叫的优步车,就贸贸然的上了一辆相似的优步车,这是她悲剧的一个根源,而另一个根源是,机会犯罪分子其实在生活中很常见。
机会犯罪有四个特点:
- 价值
- 倾向性
- 可见性
- 可达性
价值是指特定目标对犯罪分子而言,有的机会主义者喜欢穿着暴露的美女,就容易对这种美女下手,平时他可能不一定会犯罪;倾向性是说,目标的可操性,比如小偷偷东西,一斤钻石和十斤黄金,小偷肯定选择前者;而可见性是,目标的暴露程度,只有目标暴露了,犯罪分子才能确定她的价值;而可达性,说白了,就是容不容易得手,涉及到距离和障碍因素。
就像谋杀萨曼莎的罗兰,他是个闲逛的家伙,一直都在案发点附近转悠,开着他的那辆破雪佛兰,刚巧的是,不长眼的萨曼莎进入了他的视线,符合他的猎杀意图,在这种机缘巧合之下,萨曼莎被杀。
罗兰的审判仅仅花了1个小时,法官称其为“机会犯罪”,是个不折不扣的恶人,冷酷无情,毫无感情,因此,法官判他终生监禁,不得假释。
像罗兰这种人的存在的确可怕,他们不是为了报复杀人,也不是因为贪婪和嫉妒,只是因为时机恰当,他就会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