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规则正式出台)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全国股转公司起草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并于2023年2月1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股转公司按照注册制基本内涵和试点经验,立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设立后市场形势的变化,进一步明确相关制度安排。《挂牌规则》共七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挂牌条件、申请、受理与审核、信息披露、挂牌推荐、监管措施与违规处分及附则,其主要亮点如下:

01

制定五套财务标准

为适应市场形势变化,促进市场功能发挥,更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经深入论证和广泛调研,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条件财务标准进行了优化,对于申请挂牌新三板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针对性地制定了五套财务标准,挂牌必须要满足下列五套标准中的一套: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者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

(三)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四)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24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五)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挂牌同时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内的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按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价格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亿元。

五套财务标准实现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精准包容,并支持传统行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挂牌条件财务标准结构与创新层进层条件、北交所上市条件整体保持一致且更加包容,并在数值上充分体现梯次。

02

放宽财务报表有效期的可延长期限

为降低中小企业挂牌申报成本,保持审核工作的连续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申请挂牌公司财务报表有效期可延长期限从1个月放宽至3个月。《挂牌规则》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以内有效,特殊情况下申请挂牌公司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3个月。

03

适当放宽经营年限要求

《挂牌规则》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少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但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一)主要业务属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互联网应用、医疗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领域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产业基础领域;

(二)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明确可行的经营规划;

(三)最近一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12个月或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获得专业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或者,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挂牌同时向不少于4家做市商在内的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按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价格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亿元。

《挂牌规则》针对新经济领域、基础产业领域企业,设置差异化的经营、财务要求,并适当放宽经营年限、每股净资产要求。差异化、多元化的财务标准放松了对创新企业的财务要求,针对具有一定创新能力或资本认可度的中小企业,不设置利润、营业收入、资产等规模指标,符合发展阶段更早、经营规模更小的创新企业特点。

04

提高行业包容性

《挂牌规则》规定公司所属行业或所从事业务存在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及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