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
为依法惩治网络*力暴**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力暴**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消息传出,众多网友拍手称快。概因网暴之祸猛于虎,天下苦网络*力暴**久矣!网络世界里,一句恶毒的话语、一个带节奏的帖子、一个随意剪切的视频,都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精神困扰甚至酿成生命悲剧。校内被撞身亡小学生的母亲不堪网暴在小区内坠楼身亡,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致“社死”,寻亲少年刘学州不堪网暴自寻短见,反诈民警老陈因网络*力暴**无奈辞职,高三女生因誓师大会上激情澎湃的发言遭受网暴……一个个现实案例,控诉着网络*力暴**的“杀人不见血”。
近年来,网络*力暴**颇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键盘侠”“网络喷子”躲在屏幕后面谩骂*辱侮**、造谣*谤诽**,藏在角落里“按键伤人”、寻衅滋事,实施无差别攻击,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人格权益,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但一个尴尬的现实是,网络*力暴**案件存在行为溯源难、确定主体难、证据固定难、受害举证难等问题,施暴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这意味着,身处“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社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力暴**的受害者。
因此,全面织牢织密法律保护网,坚决遏制网暴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切实整顿治理网暴之恶,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社会共同期盼。
此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起草《指导意见》,是顺应*意民**呼声之举,引发了网友的高度赞赏。《指导意见》明确,对在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辱侮**他人等行为依法严惩。 这是打在了网暴者的“七寸”上,释放出依法严惩网络*力暴**违法犯罪活动的强烈信号。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的一些条文非常给力,很契合公众期待。 比如,对网络*力暴**案件中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公诉难等现实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救济,及时查明行为主体,收集相关*辱侮**、*谤诽**信息传播扩散情况及造成的影响等证据材料。对实施网络*辱侮**、*谤诽**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指导意见》明确,这是触犯刑法之举,属于公诉的范围。同时,《指导意见》明确,“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之一。诸般规定,鲜明体现了司法对公众的保护。
概而言之,《指导意见》是在现有法律框架的范围内,澄清模糊空间,简化流程,指导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网*行暴**为进行惩治。 它不仅是保护普通人合法权益的堡垒,更是剑指违法犯罪分子的利刃。
目前,《指导意见》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需要法律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建言。 法律规制越完善、越具体、可操作性越强,对网暴的打击和预防就会越有效。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暴者不管是躲进电脑、手机里面,还是藏在昵称、头像后面,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键盘侠”“网络喷子”,醒醒吧,收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