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87)

3月25日,宁夏银川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银川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及商务局等职能单位,深入市辖区物流园及末端寄递网点,共同推进“七号检察建议”落实。3月28日,一份检察建议,以公开宣告方式,送往银川市兴庆区内某银行,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4月以来,灵武市检察院采取公开送达、走访座谈、深化协作等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着力提升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质效果。
一张蓝图绘到底,扎扎实实往前干。一项项工作压茬推进的关键,是银川市检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中心工作,坚持以制度为引擎,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动实践。


科学谋划 让制度管用好用
3月初,一份全方位回应企业发展法治需求的《银川市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十条措施》(以下称《十条措施》)新鲜出炉,为银川市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规划出新的路线。
要让每项制度都成为管用好用的“工作指引”。围绕这一目的,银川市检察院在《十条措施》制定初期就通过全面复盘工作,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充分调研等方式,立足实际、找准问题、看清方向,使每一项措施都能真正为企业解难、促企业发展,让这项制度既能对症下药,解决迫切问题,又能利在长远,促进检察能动履职。
《十条措施》出台后,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走入了某汽车销售公司。2022年2月,西夏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时,发现因该汽车销售公司在收付款及退款环节存在管理漏洞,导致一起借贷纠纷长达4年未解决,不仅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害,也为企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案件办结后,检察官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为该公司提供“定制式”司法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银川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也在《十条措施》的部署下稳妥推进。“我们已经对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的涉企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就初步具备企业合规条件的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及时向自治区检察院报告相关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院的指导下,有序启动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企业合规建设。”银川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介绍到。
为保障《十条措施》的有效实施,银川市检察院还将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涉法涉诉*访信**事项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告知反馈;重要工作、重点案件向*党**委汇报、沟通协作、协调配合、案件报备;与非公有制企业联络等配套制度,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制度基础。


狠抓落实 推进制度成果转化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管用的制度也要“入脑立行”,在实践中转化成果。
“入脑”,就要将制度内化于心。2月中旬,银川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紧接着,一份围绕贯彻落实《意见》专门研究制定的分工方案,就逐条逐项,将各项任务具体到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明确目标、厘清职责、项目推进中,让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切实推进《意见》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立行”,就要将制度外化于行。短短一个多月来,银川市检察院以该《意见》为指导,陆续部署开展落实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公益诉讼服务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专项监督活动等。地下水资源专项整治、河湖沟专项整治行动、基地农田保护专项行动等等小专项也在该市各基层检察院开枝散叶,有序推进。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平近**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银川市检察院负责人说到。2020年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共摸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4件,立案3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4件。“下一步,我们将以《意见》为抓手,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中,更好地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持续创新 激发制度新活力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最高检工作报告点名提到“宁夏等地检察机关追诉制售假药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让肆意损害公益者付出应有更高代价。”
这项工作背后离不开银川市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办理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21年8月,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在对一起14人生产、销售假药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法院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2年至12年不等的刑罚,还判令丁某、李某某等人共同支付生产、销售假药销售价款3倍的赔偿金,共计2000万元。案件判决后,检察机关还让被告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刊登声明找回已销售的假药并销毁。
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为该项制度的探索实践注入新活力。该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协调,均与当地河长办、公安机关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实现河湖管理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有力衔接,并紧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实现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统一,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银川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制定《银川市检察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指引》,规范协同治理、协作办理、优先办理。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在加强黄河流域*物文**保护、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层建筑二次供水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2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