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从何时起,“送礼”成为教师节里舆论关注的一大主题,而且年复一年。有反映家长心态的,“教师节送什么礼,家长犯愁”;有义正严词讨论的,“教师节,如何不沦为送礼节”;还有教育界人士积极表态的,“倡导过一个‘干净的节日’”。关于送礼的话题,每到教师节就“爆发”一次,让不少老师觉得心里不舒服。
今天有一则家长不参与送礼要求其退群的新闻又上了热搜。
临近教师节,柳州某学校一个家长群被曝出要求家长凑钱给老师购买兰蔻礼盒,其中一名家长表示不参加后,被要求退出家长群。该班家委会一名家长在班级“家长商量群”里发布了一则信息称:“我们二班历来有尊师重道的传统,在教师节集众人之力,向为娃尽心竭力一整年的老师们,表达感谢之情。经家委会商讨,今年传达心意的方式是在兰蔻官方旗舰店购买礼盒,直接快递到三位老师手上,给老师们一个小惊喜。本次感恩教师节活动,采购由家委采购组三位家长分别完成,费用不占用班费,由全班56位家长分摊,金额为每位家长40.72元,随后财务会发收款码,请大家及时支持。”
该消息在群里发布后,其中一名家长明确表示不参加。不过被另外一些家长要求退群。“这个群是家委会为方便组织班级活动而建立的群,鉴于您不愿意参加,就没必要一直在群里受我们打扰了,家委会在这里礼貌地请你退群。”“大多数人都随大流,你不参加是你的自由,我们这个群就是方便大家交流参加活动的,如果不随大流,请自己退群吧。”
当事家长对因为意见不合就要求她退群表示不理解,并发朋友圈称,她女儿班级去年教师节买水杯,300多元的水杯买了好几个。因为每年都不参加班级教师节送礼,她被视为班里叛逆家长。为此她每年都会发朋友圈吐槽。她不想拍马屁,也不想因为这件事而拉上全班的学生。
教师节给老师送礼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每年教师节前,上至教育部,下到学校就开始倡议教师不要接受家长的送礼,但每年家长们还是偷偷地给老师们送点礼品,表示家长的一片感恩之心。倡议归倡议,送照送,每一年都是这样。
现实是这样,但我作为校长,应该表明学校的态度,学校提前发一份倡议书,再次表明学校的态度,号召老师们不要接受家长的礼物和宴请,措词比较严厉。我在想,单纯地制止老师不接受礼物还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家长还是送怎么办?家长送的目的是什么?怎样才能说得家长不送了?一夜几乎未睡,一篇给家长的公开信的思路想出来了。想通过倡议书和一封公开信这样一个组合拳来引导家长们不送礼,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家长为什么不要给老师送礼呢?其理由是多方面的。《重庆青年报》曾经就这个问题做过一个网络问卷调查。1000多份调查样本中,八成受访者表示曾送过礼,其中超三成家长认为送礼是希望老师能给自己的孩子更多关照,仅有15.6%的受访者给老师送礼是想衷心表达对老师教书育人的谢意。也就是说,大多数家长都在给老师送礼,且其中绝大多数都出于功利性的目的。
送礼之后老师是不是真的会对你孩子成长有格外的照顾呢?从长远看,这个“格外的照顾”可能带来更多的问题。孩子将来走上社会,面对各种竞争,家长很难再用类似手段帮他赢得优势和特权。“天鹅绒磨不快剃刀”,家长现在给老师送礼,人为地给孩子创造“天鹅绒”环境,看似营造了一个孩子成长的好环境,实则失去了磨砺孩子的机会,使孩子的综合素养和关键能力得不到锻炼和发展,将来走上社会,遇到真实的“非天鹅绒”环境,孩子反而会吃大亏。
我们还可以拓展开去想一想,如果家长们都送,实际效果略等于每个人都没送,甚至更差;如果部分人送,那些不送礼家长的学生,成了不公平的受害人。送礼家长成了不公平的创造者,也是害人者,最终受害的不仅是不送礼的学生,也包含送礼家长的孩子。
家长给老师送礼,还给孩子树立了不守规则、破坏纪律、破坏公平的榜样,传递给孩子的是“做事要靠*规则潜**”的错误价值观。人的天性是从恶如坠、从善如登,学好困难、学坏容易。错误的行为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误导。一所学校文化氛围是由这所学校的领导、老师、职工、家长、学生共同营造的。如果送礼等不良行为渗透到了学校里,那学校又怎能营造出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呢?真、善、美、公平、正义、平等风尚也就不会在学校盛行。如果家长送礼促成的是这个结果,您愿意吗?如果学校没有强有力的监管,收礼之风就会蔓延,成为学校的普遍风气,这样的学校您作为家长会喜欢吗?
家长送礼还让老师很为难。没有几个老师觉得送礼是理所当然的,相反会让老师觉得有压力。不收的话又怕家长觉得是老师瞧不上;收了的话,又担心学校批评指责。有的老师实在推脱不了的,还会想办法换一种形式送还,比如给学生买文具或各种书籍等,这实际上既增加了老师的工作负担,同时也让老师触碰了师德的红线。
其实,老师期望家长送的最好“礼物”是什么呢?平时对老师工作的尊重、理解和配合;做到换位思考、相互理解、高效沟通;教导孩子多听老师的话,树立老师的权威形象。家长的尊重和理解才是送给我们老师的最好礼物。
教师节送“礼”不如送“理”,理解才是家校之间最需要的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