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领导有权力没领导力 (如何应对那些只揽功不担当的领导)

一部门、一单位,领导者之所以是领导者,他有两方面的职能和权限,一方面是“领”的职能,一方面是“导”的职能。所谓“领”就是带领,就是要带领下属开展事业,开创事业;所谓“导”,就是要对部门单位的事业发展确定导向,即前进的方向。领导正确了,就有政绩;领导错误了,你就要担责,这就是说,任何一名领导者身上,都必须要权责统一。反之,如果只有其权而无其责,这样的领导谁都会当,谁都可以当。

“权”是指行政职权、“责”是指行政职责。有多大的权就要负多大的责,反之,就是有权无责、大权小责、强权弱责、实权虚责,就是权责分离、揽权弃责、行权诿责、滥权怠责。

一个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的是谁,就是企业主,企业法人。同样,一单位,一地方,出现重大决策而导致国家或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时,单位或地方领导就要负责任。

比如2023年五一假期开始,因为黄河壶口瀑布附近的沿黄观光路建围墙,迅速引发了舆论关切,国内各地景区同类修建围墙,阻挡路人“*窥偷**自然河山”的现象,纷纷曝光。

面对全国网友的口诛笔伐,*意民**汹涌,于是又掀起了一股拆除围墙之风。现在,陕西省延安市黄河壶口瀑布旁边,沿黄观光路的围墙拆除了。

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确定建围墙是领导的意志,是他们的职权,再说直白些,是他们集体或个人决定的,拆除围墙,同样是由领导决定,因为只有他们有这样的职权,景点的工作人员断不会一夜之间把围墙建起来,他们既无这样的权,又无建围墙的经费。

再比如为网友所熟知的荆州关公像一建一拆事件。二零一四年设计建造关公像的时候,荆州市可是拨了一点七亿元人民币的专款,为的就是在管工艺原理建一座雕像。而就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关公像愣是建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完工。可到了2020年,更是又拨了近一亿六千万的资金,就是为了给关公像拆除、挪窝。试想一下,这一前一后,共计三亿多的资金,如果全部花在脱贫攻坚上,可以解决多少人、多少户的脱贫问题。正所谓成也肖何,败也肖何!

在此我们要问:建与拆之间,领导者的职权何在,职责更是何在?提出这样的疑问是,真让人不敢再往下想了!巨额的花费,说浪费就浪费,却不见有人负责!

按照职责与职权对等统一原则,一建一拆的经费损失应该由谁承担?当然应该由当时的决策者承担,而不是纳税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这样的重大工程,在决策阶段,肯定要经过当地的政府或市委常委会讨论,会议期间,难道就没有一名与会者提出反对意见吗?你提了,你就不担责,反之,你就要负责,这个责如何负?最直接方式就是要承担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而不是处分。直白地说,不痛不痒的处分,就是规避责任,只有经济上的赔偿才能让决策者们伤筋动骨,只有伤筋动骨才能让他们清醒,才可以让他们在行使职权时多一些冷静理智,少一些随心所欲,才可以让他们知道什么叫职责,最终才可以让国家的资财用到该用的地方而不是说损失就损失。

假如一拆一建的经费全部落入领导者的口袋,这好办,一查就可知道,就可以追究你的违纪违法责任。现在的问题是,钱没了,却无从追究,无法追回,当时的决策者们工资照发,奖金照拿,职权照样有,职责却荡然无存。面对了流失的巨额真金白银,痛心疾首之余就只能仰天和叹,这是最大的悲哀!

最近,我们在网上可以看到一个接一个落马的男女官员。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为了获得理想的官位(职权)不择手段,但当我们联想到他们获得了官位(职权)后的职责缺失时,就明白了他们不遗余力追求官位的全部目的了,因为他们都知道,一旦上位后,他们手中有的只是权,他们不需要担责,或者说是职权大而职责小,这样的帐横算竖算都花算。

*八大十**后,*党**中央高压反腐,人民拍手称快!反腐永远在路上,在反腐的过程中,规范领导者的职权,明晰领导者的职责,规定追责时的严肃与严厉,让职权与职责高度统一,这也许是反腐败工作中最最重要且最能取得实效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