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按钮,方便以后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同时也便于您进行讨论与分享,您的支持是我们坚持创作的动力~

文|cm
编辑|XR
如果你用了好多年的名字突然被告知不能再继续使用了,你会怎么办?
2006年8月,一个叫做赵C的大学生去派出所更换二代身份证,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要更换身份证必须重新给自己换一个名字,否则,身份证就无法更换。
改名字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毕竟这个名字自己用了好多年了。
各种证件、证明、奖状啥的都是用现有的名字办理的。
如果改了名字,那是不是意味着以这个名字获得的所有成果都没有了呢?
在当今社会,使用身份证的地方非常多,如果没有身份证就像没有交通工具一样,举步维艰。
赵C想办理身份证,却不想改掉目前所用的名字。于是他将负责*证办**的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直到2009年,这个案子才被最终判决。而审判结果却告诉赵C,如果他不改名,那么,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就要被彻底更改。
面对这样的结果,赵C又会如何选择?


取个特殊的名字
1986年,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居民赵志荣家生了一个男孩,全家人都非常高兴。考虑着给孩子取一个简单、好听又有特点的的名字。
赵志荣想了好多天,最后他想到了一个特别新奇的名字--赵C。
之所以给儿子取名为赵C,是因为这个名字蕴含着对自己以前生活的感悟,和对儿子以后学习和生活的深切期望。
赵志荣生活的年代,由于家境贫穷,自己吃了很多苦。他深知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
虽然他后来经过不懈努力,自学拿到了本科文凭,成为了一名律师,但是他仍然感觉自己在知识方面有所欠缺。
他就希望儿子从小学好知识,于是就想着给儿子取一个特别的名字。
“赵C”这个承载着美好愿望的名字就诞生了。
“C”是“China”的第一个字母,代表着中国;以“C”开头的汉字和单词在字典中最多,寓意着人员繁多;“C”也有很多谐音,寓意都是美好的。
赵志荣将这个名字告诉了家人,大家都觉着这个名字不但寓意好而且简单易记又特别。
赵志荣就用“赵C”这个姓名去派出所给儿子办理了户籍登记。赵C长大后就以这个名字开始了求学生涯。

这个名字好听好记,不重名,老师、同学一看到他的名字就能记住他。
赵C放学后经常给他爸爸赵志荣说,这个名字给他自己带来了很多好处。
因为这个特别的名字,他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更多关注,令他在人群*特中**别受欢迎,而且受名字的影响,他在学习上也特别用功,在学校获得了很多奖状。
他非常感激爸爸给他取了个这样的一个名字。
2005年,赵C考上了大学,赵志荣在鹰潭市公安分局给儿子申请了第一代身份证。

2006年8月,在第一代身份证即将作废之际,正在上大学的赵C为了买车票等日常生活不受影响,来到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派出所,换发自己的二代身份证。
他取出自己的所有*证办**手续,交给了*证办**工作人员。
*证办**人员经过一阵操作后告诉他,现在没法办理他的身份证,由于赵C名字里含有一个“C”字,对于英文字母,系统无法录入。
如果想要更换二代证,名字里就不能有字母之类的符号,需要把名字全部改成汉字才行。
他不甘心,随后又跑到月湖区分局户籍科去询问,户籍科工作人员也告诉他,字母“C”无法录入公安部的户籍网络程序里,建议他将字母改成汉字。


姓名权的基本权能
赵C回家后将这件事告诉了父亲,做为律师的父亲立即查看了《民法通则》。
其中有明确规定:公民有使用姓名的权利,有决定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并禁止其他人干涉等规定。
所谓姓名的决定权,就是公民享有决定自己姓名叫什么的权利,此权利不受任何人干涉。

赵志荣经过查询法律文件后,发现赵C这个名字并没有违反法律条款,名字是合法的。
并且赵C已经拥有了这个名字的户口本和第一代身份证,如果名字不合法,那么最初在公安局以这个名字办一代证时,公安局就会提出来了。

再说,换发第二代证,并不是身份证的首次登记。
而是对身份证的制作质量和其他方面进行改造,利用特殊的工艺来提高其使用性能,以利于在更广阔的领域应用。
所以,公安机关换发二代证,只是“ 复制”一代证上的内容 ,并没有改变信息网登录的信息内容。
赵志荣认为月湖分局以名字不合理而拒换二代证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赵C为了和平解决这件事,在2007年7月6日,向鹰潭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一名。
但是,得到的结果依然是“需要把名字改了才能换发二代证”。
赵C认为,名字都用了20多年了,关于自己的所有资料关系都是这个名字,改名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他同时还认为,既然公安机当时能办出户口本及一代身份证,而现在却又强迫他重新更换其他名字,很明显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决定权。


姓名权案审判结果
赵C经过与公安局多次沟通,依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为了保护自己的姓名权,赵C在2008年1月8日,对办理证件的所在地公安分局进行了起诉。

2008年6月6日,月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公民有决定和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该院还认为,二代证内容只有汉字等三种最基本元素。原告姓名中的“C”并没有违反标准规定,赵 C 的姓名是合法的。
再者这个姓名在使用二十多年的过程中并没有给国家、社会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条款,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这就意味着赵C换二代身份证不用更换其他名字了。

然而事实往往不会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虽然法院责令公安分局许可“赵C”使用其姓名,并限期给赵C办理二代证。
但是公安局信息管理系统名字输入栏里却不能将英文字母“C”输入进去。
月湖公安分局也想尽快了结此官司。
于是就将法院判决:给赵C换发二代证,姓名中可以含有英文字母一事,依次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处理意见。
江西省公安厅批复后,又将意见传到了公安部。
公安部对此作出批复: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
公安机关发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姓名登记项目,没有使用规范的汉字填写的,请本人协助更正,免费为其办理更正后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同时,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以不能将字母C录入系统为由,于 2008 年 6 月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江西省公安厅将公安部的批复文件,抄送给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很重视,将批复转给了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2009年2月26日,中国首例姓名权案二审开庭。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全省各区市公安部门分管户籍工作的负责人都来到了开庭现场。当地也有不少市民自发地参与旁听。
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关于姓名权的案件,姓名权也关系到每个人的权益,大家都想知道这样的案件最后会怎么判定。
被上诉席上,坐着赵志荣一人。
这个帮别人打了无数起官司的律师,没有想到自己别出心裁地给儿子取的带英文字母“C”的名字,却让自己与儿子陷入一场持续了两年的姓名权官司。
他再次作为儿子赵C的委托代理人走上法庭。
上诉席上,是公安部门从南昌专门聘请来的两位律师。刚一开庭,双方就三大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辩论一直持续了3个多小时。

三大焦点问题
一是 《居民身份证法 》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否有对我国姓名权中的命名权作出限制性规定;
二是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行政法规、行政机关的内部文件是否可以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是能否以赵C姓名中因使用了英文字母,造成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传统文化为理由而要求当事人更名。
审判长认为这样一直辩论下去,也不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法庭决定暂时休庭,进入调解阶段。

在开庭前,法院工作人员找到了人口信息系统维护专家刘森。
刘森告诉工作人员,全国各省、市(区)使用的人口信息系统创建了多个版本,这些版本的人口信息系统都是执行的公安部的标准。
因此,如果赵C保留原名的话,赵C中的“ C” 无法录入目前的户籍管理系统。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耗费大量公共资金去改造目前的户籍登记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再者,如果允许非规范汉字及符号作为姓名,公安机关将有可能对目前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失去有效管理。
从而导致国家行政机关人口管理秩序混乱,牵涉面非常广,操作起来难度异常大。
为避免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赵C更换名字是最好的办法。

经过二审庭审调解,最终被上诉人赵 C 与公安月湖分局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被上诉人赵C 同意变更姓名,依法使用规范汉字。
上诉人公安月湖分局免费为被上诉人赵 C 办理变更及居民过户、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庭审结束后,赵C的父亲赵志荣表示对于这个结果,自己能够接受。
公安部要更改人口信息系统,需要花费天文数字的费用,因此,在国家利益和个*权人**利面前,自己愿意选择放弃个*权人**利。
虽然这场姓名权第一案以调解而结束,但这次官司对完善中国公民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赵C得以使用外文字母为名 20 多年,是因为赵 C 父母的错误申请和公安部门的错误登记而造成的不该有的后果。
但通过这起官司,说明中国要从立法方面进行补救。
出台《中国公民姓名登记条例》,或修改《户口登记条例》,将其与《居民身份证法》关于姓名登记的规定相协调。

从源头上堵住使用各种外文字母作为人名,并继而申请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赵C姓名权官司案引起了众多中国公民对自己姓名权的高度重视。
在保护中国公民姓名权的背景下,也对国家完善各种法律法规,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起了促进作用。
虽然最终赵C还是改了名字,但他敢于利用法律知识“挑战权威的不合理”,这种精神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