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之诈骗 (暑假兼职误入诈骗构成犯罪吗)

暑假兼职误入诈骗构成犯罪吗,检察官说法之诈骗

2022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袁某找到初中同学何某某,两人共谋后通过网络诈骗的方式赚取“快钱”。

被告人袁某通过网络制作了一个“9.9元抢购苹果手机”的虚假短视频广告,并在快手平台将该广告对外发布。同月12日,被害人张某某在快手平台刷到该广告后通过私信联系袁某,袁某见状便让张某某添加自己的QQ详谈,并让被告人何某某登录此QQ对张某某进行诈骗。

暑假兼职误入诈骗构成犯罪吗,检察官说法之诈骗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了便于对被害人张某某实施诈骗,被告人袁某、何某某用此前的QQ号建立了一个QQ群,并将张某某拉入群内,接着通过虚构已经成功帮张某某以9.9元的价格抢购到苹果手机,但需要支付快递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张某某以发QQ口令红包、支付宝红包、扫码付款等方式支付款项5248元,二人将钱平分;后袁某、何某某等人又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张某某转款4670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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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纳雍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均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以案说法】

高考已经结束,学生们开启了暑假模式,不少同学会选择暑期兼职,赚取自己的第一桶金,这样既能增加自己零花钱,也能增加自己社会阅历、丰富自己的社会经验。但想要做暑假兼职的同学们,网络上虚假信息和陷阱很多,大家要切记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千万要谨慎防范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款贷**等类型的电信诈骗,也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找兼职工作要去正规的招聘公司和中介平台,签订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被告人袁某、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电信网络对未成年在校学生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中,袁某、何某某起组织、策划作用,且两人均系诈骗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应认定为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组织、实施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