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浏阳市委宣传部发布情况通报#​#浏阳通报街道人员打居民#​#湖南浏阳街道负责人携三名民警入室殴打居民#​

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湖南浏阳某社区综治办主任廖勇,入室殴打居民一事,随着浏阳市有关部门的一纸处理意见,基本就告一段落了:撤职 降级 解除合同,据通报说“廖主任已经登门道歉”云云,估计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就没有了

最近几天,给廖主任洗白,甚至叫屈喊冤的文章逐步多了起来,不在乎是一下几个说辞

1.危某家属隐瞒了主要问题:焦点就在于危某有没有“破坏防疫物品”?危某妻子的发言是在社区群里,如果真得有破坏门锁的行为,难道其它居民看不到?难道说她敢在社区群里公开胡说八道歪曲事实?她的发言和浏阳市有关部门情况说明在关键问题上出现明显的区别,到底是谁在撒谎?或者是因为某种压力,她后来被迫更改了材料?

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2.危某有错在前:关于这个问题,本人曾经专门写过一票文章《危某有错在前,就是廖主任无罪的前提?》论述过,在二十条颁布后,社区仍然封闭小区大门,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是不是合法?社区居民对此有异议,可不可以在群里表达?就算危某有错,作为一个懂法执法的综治办主任,上门殴打居民,就是合理合法的吗?你有错,所以我就算违法也不算犯法,是啥逻辑?

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3.廖主任是在工作时间执行公务,所以只能算违纪,不能算违法:持这个说法的人,还拿出了相关文件,来佐证,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党**员干部,面对群众,恶毒辱骂威胁恐吓在前,拳脚相加在后,不管是啥时间,也犯法了吧?难道说,公务人员在工作时间索贿受贿,也只是违纪问题?难道说*党**纪高于国法了?难道说*党**籍身份成了违法行为的避风港防弹衣衣了么?既然是执行公务,为啥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难道作为综治办主任,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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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层干部压力大,“刁民”难处:三年抗疫,从中央到地方,不管是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被搞得精疲力竭身心俱惫,这个是不争的事实,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也不是虚言…难道这个,就是身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党**员干部粗暴对待群众的理由么?值此抗疫工作接近收尾,民生维艰,干群关系特别敏感之际,一个社区干部率领一干人等着警服携带警具,公然上门辱骂殴打居民,情节之严重影响之恶劣,对普通百姓伤害之大,难道他们自己心里不清楚?看看两人之间的对话记录,廖主任哪里还有一点点为人民服务的*产党共**人的味道?哪里还有一点点人民公仆的本色?

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5 三个“外聘人员”冤枉:他们没有动手,只是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结果被解除了劳务合同。按照浏阳市有关部门通报,此三人并非是警察,而是联防队员,那么,为啥可以着警服带警具?在事前,廖主任有没有交代过他们具体工作?在廖主任辱骂殴打居民的时候,作为维持一方平安的联防人员为啥不予以制止?他们去的目地,根本就不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而是给主子站台助威,利用警服警具给居民制造心里压力!在司法公正和效忠权利面前,他们选择了后者。试问,这样徇私舞弊渎职卖法者,哪里被委屈了?

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到底是些什么人?

他们在说谎,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可是,他们仍然在说谎!

那些给廖主任们叫屈喊冤的“独立思考人士”,他们心里其实清楚他们自己在说什么,或者是一丘之貉物伤其类,或者是为了博眼球蹭流量,可是,他们也许忘记了,还有句话叫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等到有一天,有人破门而入,对他们施以老拳热的时候,他们,会不会为今天的论调,有一点点羞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