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端午节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一年一端午,一岁一安康。端午将至,倡导文明过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仅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也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节日新风,营造节日氛围,值此端午节来临之际,特发出如下倡议: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过祥和端午。 端午,是众多诗人挥笔泼墨的重要题材,亦彰显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要依托嵩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积极引导广大市民了解优秀传统文化,感知舞狮、舞龙、花灯、剪纸、刺绣等嵩明地方特色传统文化,发扬继承创新精神。依托兰茂文化阵地,学习兰茂文化,传承兰茂精神,发掘本土红色文化,提升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感受端午深厚的文化底蕴。
增强文明过节意识,过文明端午。 我们应当身体力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嵩明县市民文明公约”。文明出行,文明游览,文明观赛,上山踏青不折枝,文明就餐不浪费,遵守公共秩序,时刻保持公共卫生观念,以文明的生活方式影响他人,在文明中感受康之韵,品尝粽之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阅读经典书籍,提升文化修养。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区应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加强家风建设,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革故鼎新,打造文明新风尚。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过美好端午。 开展志愿服务,传递浓浓温情,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大干部群众要践行孝老爱亲,团结友善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关爱身边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志愿服务意识,培育家国情怀,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品端午文化,扬传统美德。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过平安端午。 端午期间,气温回升,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引导,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小常识,积极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森林消防部门应加强巡防力度,严格检查进山入林人员是否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个人应做到文明踏青郊游,不露天烧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
粽叶飘香,古风留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过节新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让端午走进我们精神的家园,浸润我们的心灵。
嵩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嵩明县文明办
编辑:陶晓艳
审核:雷霞| 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