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账核销账务怎么处理 (损失类贷款呆账准备计提比例)

当年呆帐损失的核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准程序、权限审批。由*款贷**业务部门填制“核销呆帐损失申报表”,经行长组织信贷、会计、审计部门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审查同意。会计部门据以办理核销呆帐损失手续。

(一)根据批准的核销呆帐损失申报表,分别本金和利息,编制收、付方记帐凭证,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付:*款贷**呆帐准备金 *款贷**呆帐准备金户

收:××*款贷** ××单位*款贷**户

记*款贷**帐时,应冲减发放*款贷**累计,不作收回*款贷**累计处理。

有应收未收挂帐利息的,在确实无法收息时,应同时填制凭证冲销。会计分录:

付:待转营业收入 ××户

收:建行基建*款贷**挂帐利息 ××单位户

或:应收*款贷**利息 应收*款贷**利息户

(二)县以下行处经办的*款贷**,由于呆帐准备金集中地(市)行管理,经批准核销的呆帐损失,其呆帐准备金由其地(市)分、支行拨付,经办行据以冲销*款贷**。

1.地(市)分、支行根据批准的申报表,填制联行往来收款凭证(或有关凭证)和特种转帐收、付凭证(在凭证上注明“核销呆帐准备金”字样),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款贷**呆帐准备金 *款贷**呆帐准备金户

收:联行往帐 ××行往帐户

或:××往来 ××往来户

2.经办行收到后办理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联行来帐 ××行来帐户

或:××往来 ××往来户

收:××*款贷** ××单位*款贷**户

(三)以后年度收回的已核销的呆帐*款贷**,应按收回的*款贷**金额冲减已核销的呆帐*款贷**,增加呆帐准备金,会计部门根据收款凭证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付:××科目 ××户

收:*款贷**呆帐准备金 *款贷**呆帐准备金户

县以下经办行,收回的已核销的呆帐*款贷**,填制联行往来收款凭证(或有关凭证)和特种转帐收、付凭证(注明收回呆帐单位及原由),将收回的*款贷**金额上划地(市)分、支行,冲减已核销的呆帐损失,增加呆帐准备金。

1.经办行会计分录:

付:××科目

收: 联行往帐 ××行往帐户

或: ××往来 ××往来户

2.地(市)分、支行收到上划凭证后,经审查无误后转帐。会计分录:

付:联行往来 ××行来帐户

或:××往来 ××往来户

收:*款贷**呆帐准备金 *款贷**呆帐准备金户

呆账核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处理,呆账贷款核销的账务处理

应计提*款贷**呆帐准备金的*款贷**科目划分

(一)属于应提呆帐准备金的企业流动资金*款贷**包括下列会计科目:建安企业流动资金*款贷**、土地开发商品房*款贷**、基建物资供销企业*款贷**、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款贷**、其他企业流动资金*款贷**、基建结算*款贷**、工业企业流动资金*款贷**、国拨流动资金转*款贷**和其他*款贷**中属于流动资金性质*款贷**部分等。

(二)属于应提呆帐准备金的固定资产*款贷**包括下列会计科目:建行基建*款贷**、财政贴息*款贷**、中央(地方)基建设备储备*款贷**、更新改造*款贷**、特种*款贷**、中央(地方)基建临时*款贷**、住宅储蓄*款贷**和其他*款贷**中属于固定资产性质*款贷**部分等。

外汇*款贷**,也分别按两类科目分别计提,但不单独建立呆帐准备金,由各行根据决算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提取,统一核算。

以上*款贷**科目今后如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科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