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我局在习*平近**法治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平近**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平近**法治思想。9月18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平近**法治思想,北师大(珠海)刘世强副教授进行授课,围绕习*平近**法治思想的形成历程,详细解读了“十一个坚持”的内涵。会议要求全局上下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习*平近**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把习*平近**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组织起草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根据全面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制定《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具体目标和工作要点,报局*党**组研究审议后按计划执行;对于立法草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事宜亲自部署过问、亲自督办;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开展述法工作。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制定《珠海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将各类项目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5-13个工作日,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修订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1版),共计合并8个审批事项、移出清单11个审批(服务)事项、新纳入3个审批(服务)事项,删除或完善申请材料清单96项,优化主要改革措施30多项。

二是深化粤港澳建筑及工程领域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推动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企业和专业人士在横琴新区一体化发展区域直接提供服务,截至目前,已认证备案澳门专业人士204人,香港专业人士120人,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企业40家,香港建筑及相关工程企业23家。在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试点港澳工程管理模式,目前已有以“中海寰御时代公馆3#地块桩基础工程”为代表的三个在建项目,落地试点港澳工程管理模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建立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政府规章《珠海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公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出台。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修订出台指导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累计建成117台,目前已批在建79台,递交申请待批89台。完善园林绿化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体系,出台《珠海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准则》《珠海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指引》,填补了我市园林绿化行业规划标准体系和设计指引的空白。

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程序。出台《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等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珠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对7件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制定《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各项程序。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证明事项的法规文件全面清理,并及时对清理出的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执法配套助推区域体制改革。厘清我局与各经济功能区住建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依法签订职权委托协议,明确鹤州新区筹备组各业务专用章使用范围,为优化区域管理体制改革夯实法治基础,保障体制改革区域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推广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一单、两库”数据,制定2021年部门和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出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质量安全、园林绿化、勘察设计等领域行政检查,共检查1075家企业;牵头跨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共检查52家。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部门的办案和案卷档案管理质量。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在安全质量监管方面,开展各类检查抽查16次,累计抽查工地45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90份、扣分通知书363份、暂停施工通知书65份,执法建议书27份。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抽查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44个,发出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40份,执法建议书7份,诚信扣分通知书49份。在房地产管理方面,共抽查香洲区11家房地产企业和180家中介机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取3家房地产企业和49家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四)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8宗、民事诉讼案件1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已审结1宗,胜诉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已审结5宗,其中胜诉4宗,败诉1宗,胜诉率80%;民事案件尚未结案。诉讼案件开庭2宗,负责人出庭的案件2宗,负责人出庭率100%。

二是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队伍建设,全年新增2名公职律师。

三是着力化解房地产领域社会风险。加强对预售资金前端监管,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流程,有效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统筹全市问题楼盘专项治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推广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三码”公示。多措并举力求防范化解因恒大系统性风险。全面摸查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情况,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发布购房重大风险提示,防范交易风险。与澳门方建立购房联防机制,共同维护珠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

一是积极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府平台主动公开本年度市级政府信息1100余条,微信订阅号527条,*今条头日**318条。完成局网站无障碍阅读功能改造,完成局微信公众号由服务号升级为订阅号,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微信订阅号粉丝增长36%。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运用图文等形式开展深入解读,发布政策解读和十问十答共18条;参加涉企“政策直播间”网络直播,解读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观看人数超2万人。举办和参加新闻发布会5次,参加电台活动4次,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局工作近100次,我局新闻舆论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高。

(六)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普法讲座,制作专题普法宣传栏,发放法律单行本供大家自学。针对全市200多名建筑行业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印制安全生产海报2000份在全市施工现场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向建筑工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长期面向建筑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片。

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组织局系统全体领导干部参加省厅和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法讲座2场,举办消防法普法讲座,共计300余人参加。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250余人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以及考试。针对局系统以及各功能区执法人员举办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参加市司法局的综合法律知识执法培训及考试。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强化“零距离”普*功法**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职能厘定及机构设置不完善。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涉及自然资源、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尚未完全理顺。

二是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后,原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失去执法资格,致使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量不足。且当前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与日益增长的建设工程规模严重不符,人员配备远未达到省住建厅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

三是在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个别部门业务仍然存在“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市区两级事权,并联审批、竣工联合验收等某些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协助推进《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修订,理顺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市、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机制。重点完成《珠海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

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做好职权委托。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鹤洲新区成立的情况,及时依法完善鹤洲新区的职权委托手续,保障鹤洲新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事权下放和市、区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已签订的职权委托合同。加强对受托机构行使委托职权的监督和指导,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更新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在2019年改革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政府投资及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动项目联审联批;参考广州市联合验收4.0版本,出台我市联合验收改革文件;研究制定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文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五是着力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推行质量安全手册,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研究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措施,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过程清单。推进智慧工地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应用于工程建设,促进监管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