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凌晨2时许
钱塘公安分局金沙湖派出所接裘先生报警称
其19日晚将汽车停放在某露天停车场内
第二天凌晨发现车内的物品被盗
损失一万余元
接警后,民警周阳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当天晚上我把车停在停车场就离开了
车上有一条刚拆的香烟
和我朋友刚还我的一万元现金”
裘先生告诉民警
“我凌晨来开车准备回家的时候
发现车顶灯亮着,车门也没锁
我觉得不对劲
看了看发现钱和香烟都不见了”
裘先生告诉民警
经侦查,民警发现於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并于5月20日晚将其抓获
并在其暂住处发现大量现金

“凌晨1时我已经回家了”
“这钱是自己从卡里取来做别的用途的”
面对民警的讯问
於某某却始终拒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以为能靠谎言瞒天过海
民警对比了这些现金的冠字号
(为规范现金取用
现在很多银行都将银行ATM机存取的现金进行了冠字号录入)
确认这就是裘先生所丢失的钱
事情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据查,5月20日1时许
於某某在该露天停车场通过拉车门的方式
进入了裘先生的车内
翻找并盗走了车内的现金与香烟

目前,嫌疑人於某某已被依法处置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