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更新主要区域和政策概述
1.粤港澳大湾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广州:具备较强的市场化倾向,同时增加政府全流程管控;全面改造与微改造并举。深圳: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多元主体互动协作,法制化规范管理,强区放权与企业助力产城融合。佛山: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整体连片改造,大力推行村级工业园改造,对于工改居类项目,引入前期整理人,负责垫资和土地平整,再通过“收回后公开出让”方式开展改造。东莞:政府主导、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权利人自改。
2.重点省会城市:贵阳、昆明、南宁、长沙、成都、武汉
贵阳:政府统筹,市场运作,“低效土地再开发”试点。昆明:政府主导下多模式并举、连片改造。南宁:“土地熟化人模式”、连片改造、调整产业结构与实施旧城区改造紧密结合、着重加强公共资源和配套建设。长沙:强化政府统筹,坚持一二三级联动。成都:以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武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拆除重建、改造提升和保护整治并举。
3.长三角区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
上海: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先土地转化+再定向出让”的方式,市、区功能性平台一级整理,通过股权转让方式, 引入社会合作方,确定改造主体,“区域评估+实施计划+全生命周期管理”相结合。杭州:以未来社区为核心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宁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施“生态修复、 城市修补治理”的“城市双修”城市更新模式。无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重点更新单元,“拆除、改造、整治” 等模式并举。

二、各地城市更新政策特点
鉴于全国各地发展不均衡,步调不一致,截止目前,我国各地城市更新形成以下特点:
一是城市更新政策具有地域特色,发展不均衡,存在明显的城市群联动特点,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省会城市区域。
二是城市更新包括市场化、半市场化和政府主导三种模式。粤港澳大湾区几乎是采取市场化模式,布局较早,竞争激烈,部分项目周期较长;长三角区域,如上海、杭州,多数采取半市场化模式, 政府地位不可忽视;主要省会城市目前还是以政府主导(如成都)和半市场化(如昆明、贵阳、南宁、武汉)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三是更新路径与对象大同小异,目前还是减少单个的拆除大改造类别,以连片开发,修补、有机更新为主流。更新对象主要是集中在老旧住宅区、村镇、厂房、 商业、历史街区和文化历史建筑,城市风貌和功能方面。
四是土地获取不局限于招拍挂,创新供地模式。几乎所有城市更新政策均不局限单一公开出让土地,鼓励产权人自行更新或者转让,在符合规定下,可以协议出让或者划拨,一二级联动是较为常见的方式。
五是融资方式上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城市更新基金或成主流。
六是开始逐渐重视多方参与, 利益保障。

三、城市更新相关业务建议
一是未来在城市更新市场的选择上可采取“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的聚焦模式,选取一些城镇体系发展程度较高、规模较大且城市分布可集中归片的地区,如粤港澳大湾区、杭州湾、成渝城市群、重点省会城市进行布局;可优先关注第一批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
二是在不同城市选择不同的城市更新进入模式。如广州以城市微更新为主,积极探索“旧城+旧村+旧厂”连片改造模式、“存量土地+闲置资产+综合开发”的再开发模式和一二三级联动开发模式;佛山、东莞积极开展“工改工”模式、一二三级联动开发模式,开展“存量土地+综合开发”模式;杭州以打造未来社区,通过ppct 模式切入;上海以股权投资模式切入;贵阳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切入。

本号长期关注区域综合开发、轨道交通、城市更新三大领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或者私信我,一同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