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有一种三轮、四轮厢式电动车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蹿红”
这种车学名 “老年代步车”
又名 “老头乐”
注意!!
它不止是深受老大爷的喜欢
有的年轻人为了过足“车瘾”
没有驾驶证就用此车来“图方便”

此类三、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道路行驶应当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 但是,电动三、四轮车生产企业未将产品向工信部申请进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技术参数不达标无法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无法取得机动车牌照。
这类无牌、无证、无保险的
“三无”车辆上路行驶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更存在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案例回顾
2022年12月,仇某驾驶四轮电动车沿惠农区滨河大道延伸段由南向北行驶至滨河大道与110国道路口处时,与谢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致仇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仇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仇某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谢某无责任。
老年代步车“4宗罪”
1
老年代步车质量堪忧。
车子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
2
无法办理牌证。
目前市场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大多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3
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未经驾驶培训,对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常见,交通事故频发。
4
扰*交乱**通秩序。
电动三轮、四轮车由于未上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对交通法规掌握不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其实
早在2018年11月8日
国家六部委就联合发文
要求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
2018年1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于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
石嘴山交警提醒各位市民
1.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目前市场销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大多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公安车管部门无法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希望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2.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部分消费者对老年代步车的危害、非法性认识不够,认为老年代步车能方便老人出行而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不知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
3.没有使用就没有市场。
大家不要乘坐非法运营的“老年代步车”,以避免损害的发生。
希望广大群众
提高安全意识
拒绝驾驶、搭乘
“老年代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