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要通过一定的客观行为来表现。这其中最重要的是看男子的行为是否压制了被害妇女的反抗,或者是否对于被害妇女产生了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至于其他因素的出现,不会影响男子强奸罪的成立。
案情概况
甲乙是一对情侣。两人居住的小区有个保安丙,他垂涎于乙的姿色已久。平日乙家里设备有故障病他都会帮着修理。久而久之,乙也对其放松了警惕。后来,男友甲外地出差,丙觉得时机已到。
一天晚上,丙来到了乙的住所门口敲门。乙本来有些害怕,不过当看到是丙时她松了口气,丙说小区内水管漏水,他在检查各家各户的用水状况。乙便让他进来了。丙遂猛将乙按在了床上。乙拼命挣扎但无效。就在这时,她突然说道:“你得用安全套,我怕怀孕!”
丙考虑乙一旦怀孕,到时候会对她的生活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他便应允。乙本来想趁取安全套的机会逃走,但是丙发现了她的动机并狠狠打了她两拳,还威胁说不从就杀害她,乙知道自己逃不过了,遂向丙递上了安全套。
丙离开后不久,乙遂报警。
注:案件取材于真实案例,笔者挑选案件关键部分阐述,
案件行为分析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采用强制手段压制妇女,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并同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本案中的行为人是丙,关键点是其强行同乙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这里丙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强奸罪中的强制手段,问题是他的行为是否满足“违背妇女意愿”的条件,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是否违背了乙的意愿?
此时分析的重点已经不在丙的行为本身,而在于被害人乙。我们要把自己想象成乙,从一般受害者的角度,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还原乙当时主观内心所想,以此来确定她与丙发生关系是否违背她的意愿。
“违背乙的意愿”分析
1.乙虽与丙熟识,但这不意味着她愿意与丙发生关系
案情中有提到,乙搬过来以后经常受到丙的照顾,丙经常帮她的家修理一些家用设备。久而久之,乙与男友甲也对丙放松了警惕。虽说如此,并不能以此断定乙就愿意同丙发生关系,乙充其量把丙当成是一个热心肠的老大哥而已。
2.从乙的表现来看,她有过激烈反抗的行为
在丙将乙压到床上的时候,她先是震惊和愤怒,然后便激烈反抗但是无效。这就可以初步说明和丙发生关系时违背其意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