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的真实历史之谜 (赌博的历史发展和影响)

赌博历史之谜,历史上的赌博例子

“赌博”的历史可谓长久。在中国,据说夏桀之时就已经出现,有所谓的“乌巢作博”一说。“乌巢”当时是夏桀的臣子,这个人发明了赌博。但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这如同说中国文字是“仓颉”发明的一样,其实,真正发明文字的何止仓颉一个人。花样繁多的赌博游戏,必然出自无数无名的“英雄”手中。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赌”字,博簺游戏。字形采用“贝”作边旁,“者”作声旁。“贝”是中国古代上古时期的货币,故,赌,必然要以金钱为注,可见造字之时,赌博已经盛行开来。至于“博”则有“猎取”或者“换取”的含义。二者合起来,便是“用钱物作注以比输赢的一种不正当的娱乐活动”。

“赌博”不限于中国,国外也非常盛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譬如有名的英国赛马、赛狗,现在人们熟悉的彩票,听说都是两千年前在古罗马已经开始流行。但是,西方人对于中国人爱赌博的偏见,似乎分外深切,很多好莱坞电影,即使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的默片,镜头出现唐人街,总是能够看到一群矮小的中国人,聚在一起,低头进行赌博。最近的盖·里奇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中,福尔摩斯跑到英国底层民众聚居区,镜头一晃,也要出来几个留着辫子的中国人,凑在一张破木箱上,热烈的赌博。赌博这门“国粹”算是种在了洋人们的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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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赌博,因为历史悠久,所以花样也是在繁多。譬如有名的成语“斗鸡走狗”,就是典型的赌博。《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记载,季氏与郈氏两人斗鸡,季氏的鸡武装的更有手段,用芥子粉,涂于鸡翼下,让郈氏“为之金距”的鸡无法睁眼,最后将其击败。而“走狗”,则与英国赛狗类似,比赛谁能跑的最快。《史记•袁盎晁错列传》中说,“袁盎病免居家,与闾里浮沉,相随行,斗鸡走狗”。袁盎是汉朝时期,有名的大臣,他力主汉景帝诛杀晁错平息众怒。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还批评,虽然杀晁错实属无奈,但是也不至于族灭整个晁错家族,感叹汉代的刑法正是严酷。其实,洪迈是与宋朝相比,如果要与秦朝相较,汉代简直就是史书说的“宽省刑法”的好时代了。

话扯远了,回到斗鸡。在西汉时,斗鸡走狗上至大臣,下到普通百姓,都很喜欢。即使汉亡后,三国时期,也照样被一些上流社会的人们所热爱。魏明帝曹叡,不仅喜欢斗鸡,还专门为此建了斗鸡场所,进行大规模的斗鸡游戏。这一股风气,到了南北朝时期,依旧是“高端人士”们的嗜好。唐朝建立后,早期,朝廷财政困难,边疆不稳,同时开国君主深知“水能覆舟”的道理,所以励精图治,生怕腐化导致内乱。到了唐明皇时期,大唐已经进入了鼎盛,有钱又有闲,艰苦奋斗让位于奢靡的生活,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玩起这类的“斗戏”。而“斗鸡”则成为当时最重要的博戏之一。不仅李隆基爱玩斗鸡,整个长安城中斗鸡者不计其数。甚至有专门靠养斗鸡维持生活的人,得到皇帝的垂青,专门招来,替皇帝养鸡。《虞初志》中有,长安东城一个叫贾昌的人,从小就爱养鸡斗鸡,因为“业务”突出,被李隆基吸纳成“皇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封他为“衣食龙武军”“鸡坊小儿”。当时人们还编成顺口溜:“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这与白居易的《长恨歌》里有:“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参照着看,发现,在李隆基执政下的唐朝,始终有那一股“反潮流”的讽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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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不仅“斗鸡”,也在“斗蟋蟀”,“斗鹌鹑”,据说也都始于唐朝,而且还是李隆基时代。宋朝的顾逢在其撰写的《负暄杂录》中记载:“斗蛩之戏始于天宝间”。当时一到秋天,皇宫内的妃子们,就用小金笼捉住蟋蟀,关到里面,放到枕头旁,晚上听它的叫声。皇家这样做,引得普通百姓纷纷效仿。时间一长,,就要让其互斗,来博取游戏的快乐,遂成为一种很有名的“博戏”。到了宋代,斗蟋蟀逐步开始盛行,官宦家庭和平头百姓都在玩,捕捉蟋蟀已经成为风气。北宋赵家被赶到临安,虽然国土沦丧,但是“国粹”未丢,反倒发展的更加兴盛。甚至还出现了专门售卖的“促织儿”、“促织盆”的经纪人。到了明朝斗蟋蟀到了顶峰。明朝宣德皇帝很喜欢这个博戏,宣德八年,苏州朱镇抚给朝廷上贡了一只产自上方山的蟋蟀“黄麻头”,竟然一举斗败了宣德皇帝的“梅花翅”。宣德皇帝激动之余,下谕旨专门封为“金丝黄麻头”的称号,这还不够,连上贡此蟋蟀的朱镇抚也“加官两级”,赏赤金百两。

既然开了这样的好头,就在第二年的七月,宣德皇帝专门向苏州知府况钟下诏,要苏州必须上贡一千只蟋蟀。逼得苏州上下到处找符合“上意”的蟋蟀,苏州民间调侃,“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皇帝都如此重视蟋蟀,百姓自然不能放过,也跟着学习。北京城七八月间,家家养蟋蟀,“健夫”“小儿”每天聚在草丛见,专门听蟋蟀在何处叫唤,个个“面貌兀兀,若有所失”。如果恰巧碰到蟋蟀蜗居在厕所或者污秽之地,一旦人们听到叫声,立即群其而扑去,如同馋猫见了老鼠。瓦盆泥罐到处都是,不论男女老幼,统统以斗蟋蟀为乐。清朝时,满人本来不好之风,但是,因为定都北京,耳濡目染也开始“好畜蟋蟀”,秋天一到,专门用上好精致的“盆盅”贮存,来到赌博斗蟋蟀的地方,一番战斗后,如果胜出者,其价值为“数十金”。清朝亡后,民国时期,斗蟋蟀之风依旧遍及各地,一些地方专门设有斗蟋蟀的场地,俨然*场赌**,地痞无赖,聚集此处,孤注一掷的进行“博戏”。

“斗鹌鹑”也出自唐朝。据说唐玄宗时期,有个西凉人将一只能够随鼓点争斗的鹌鹑上贡给皇室,宫廷认为非常有趣,就变拿来蓄养,从此“斗鹌鹑”传播到了朝野。斗时,通常在黄昏之时,两只鸟前放置米粒,让其争抢、战斗。胜负裁定以一方退却为标准。到了元朝,“斗鹌鹑”颇为盛行,元曲中甚至有《斗鹌鹑》的曲牌,可见普及影响的程度。明清时,“斗鹌鹑”,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市井小民,统统都参与其间。有的为此日以继夜,有的为之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