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有1.2亿的流动人口,很多是外出务工,也有很多省外定居生活的。当年的改革开放,让部分很多的地区先富起来了,特别是沿海省份;先富起来地方各项基础设施都建设得较好,其中就包括医疗卫生领域,医疗实力在各个地域之间的差距非常大,北上广深及沿海省份城市有全国最好的综合医院、专科实力;所以跨跨省异地就医的需求还是相当大的。我国从2017年开始开展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的直接结算工作,通过这几年的发展成熟,进度还是非常快的,特别是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启用统一的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统一的药品目录,实现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全国范围内通用。在技术和基础设施上完成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各项基础。
在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较为完善之后,国家医保局在2020年启动了门诊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工作,到了今年9月份为止,已经有7.61万家医疗机构能够联网直接结算,定点零售药店21.02万家,结算人次2062.68万人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提前备案,最常见的备案方式是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依次点击首页【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就可以进入异地就医备案页面。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好参保地、参保险种后,就需要选择备案类型;这里有两种,一种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还有一种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这个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外出务工和长期居住的建议选择跨省长期居住人员,能够多报销。进入后就可以完成备案了,住院的话备案完成就可以在就医地直接结算了,备案成功后可以在就医地所在城市所有的医疗机构住院都能直接结算,门诊特殊慢性病一般无需另外备案,但是还需要一个步骤才能直接结算。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备案方式跟住院一样,只需要在手机上也能完成备案,但是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指定的医疗机构才能使用医保报销;所以很多备案成功的门诊慢性病患者无法使用,是因为没有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说更改门诊慢性病的定点医院。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备案的时候,会有一个自助开通告知书,其中里面就有这条内容, 申请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参保人员,如已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可根据本人情况是否更改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如需更改,请咨询参保地。 所以门诊的就要注意这一点,跟住院还是有区别的。

告知书中最后一条提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存在于零星报销因目录不一致产生的待遇差可能。现行的制度下,各地的医保部门都会有地方保护政策,对当地医院使用的耗材、诊疗进行医保报销倾斜,所以跨省异地就医一定要提前备案,用就医地目录肯定会比带回当地零星报销要好很多。比如说现在很多的癌症患者,需要用到化疗、放疗;可能在就医地是医保报销目录,能备案后直接结算的话能报销,而如果没有备案带回当地报销的话就可能无法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