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公主李仙蕙,是唐高宗李治与女皇武则天的亲孙女,中宗李显的第七个女儿,死于武则天大足元年,年仅17岁。
关于永泰公主的死因,文献记载,唐大足元年九月,永泰郡主(时李显为庐陵王)因参与议论张易之兄弟“何得恣人宫中”,为武则天所杀害。一千多年来史学家对此无有异议。1982年在永泰公主墓中出土了《大唐故永泰公主志铭》墓石后,便引起对永泰公主死因的争论。

根据《新唐书》《旧唐书》和《资治通鉴》等史书,论证永泰公主是被武则天杀害的。《新唐书·则天顺圣武皇后纪》中说:大足元年“九月壬申,杀邵王重润及永泰郡主、主婿武延基。”《资治通鉴·则天顺圣皇后》中说:“太后春秋高,政事多委张易之兄弟,邵王重润与其妹永泰郡主、主婿魏王武延基窃议其事,易之诉于太后,九月壬申,太后皆逼令自杀。”史书记载,均为懿德太子李重润与永泰公主,因议论武则天私生活而被其赐死。

还有一说是永泰公主被武则天毒死。永泰公主墓志铭有“自蛟丧雄锷,鸾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句。有人判断,“自蛟丧雄锷,鸾愁孤影”,说明永泰公主丈夫武延基丧命于利刃后,永泰公主仍孤单生活。“槐火未移,柏舟空泛”,说明焚烧大槐树之火,即杀武延基之事,虽然未波及公主,但她不久亦死去。墓志铭另有“珠胎毁月,怨十里之无香”句。

有人根据《大唐故永泰公主志铭》有“珠胎毁月,怨十里之无香,琼萼凋春,忿双童之秘药”句断言永泰公主系因病而死,不是被武则天杀害的。永泰公主墓出土的十一块骨盆碎片,复原了永泰公主的骨盆,经科学测量与鉴定,认为“永泰公主骨盆各部位较之同龄女性骨盆都显得狭小,显然,如此狭小的骨盆,即使一般胎儿也难顺产……”并结合墓志铭“珠胎毁月”句,断定“永泰公主死于难产”。“珠胎”为怀孕,“珠胎毁月”当是志文作者隐喻公主被武则天所毁。因身怀有孕,不立斩或杖杀,而缓期逼令服药自杀。这就是“自蛟丧雄锷,鸾愁孤影”,所谓永泰公主之“守寡生活”。

为什么志文作者不直书永泰公主的死因呢?这是撰写墓志铭的一般惯例,即古人撰写墓志铭有三讳: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长者讳。故书人之善恶,一般是以典故喻之,直书其善恶者少。更何况志文作者是奉中宗皇帝的命令撰文的。永泰公主死于祖母之毒手,自然作者不敢直言其事,反之,用隐晦之笔法,对中宗来说则并无直接的伤害和难堪。关于志文作者,《新唐书》载:徐彦伯乃善于为文之人,秉笔累朝。武周朝参与选编《三教珠英》;中宗朝以修《则天实录》而受到嘉奖。

后来以《南郊赋》一篇,擢修文馆学士,官至工部侍郎。武后时,王公卿士以语言为酷吏所引死(诬陷),徙不可计。彦伯著《枢机论》,以谓“言者德之柄,行之主,志之端,身之文也;君子之枢机,动则物应,得失之见也。可以济身,亦可以覆身,否泰荣辱,一系之能,审思而应,精虑而动,择其交以后谈,则悔吝何由而生,怨恶河由而至,如此乃可以言也,以为戒世云”。这该是徐彦伯秉笔累朝的经验之谈了。既然徐彦伯在中宗朝参与修撰《则天实录》,那么,他对永泰公主的死因当非常清楚不过了。因此之故,他在奉敕撰写铭文时,怀着十分矛盾的心情,一方面屈于不能说真情实话的约束,另一方面又不能对永泰公主的惨死表示同情,以致最终发出了“千秋万岁何时晓”的悲叹。

有的时候不得不说,作为皇室的一族,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生于帝王之家,唐中宗李显之女,武则天之孙女;喜荣华正好,年仅妙龄十之有七;恨无常早降,祸起萧墙一命归西。生之尊贵,葬之显赫,她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坟墓被冠称为“陵”的公主,规格与帝王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