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浙江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申请流程)

危急关头,这个基金为您垫上救命钱

2023年2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项普惠民生的救助政策,自2016年以来,已有近万个家庭获益,累计垫付救助金7.93亿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时,对于伤者的抢救刻不容缓,但往往会出现大额费用难以筹集等情况,直接影响伤者救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在这个危难关头帮助受害人垫付救命钱,以解燃眉之急。

这次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垫付对象,缩短了审批时间,推出了“浙里垫付”场景应用办理业务,只要符合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申请条件的,均可一键申请,快速垫付。

为让更多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救助基金的帮助,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就救助基金的申请和使用情况作详细解读。

救助基金的来源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地方政府按照规定安排的财政临时补助;社会捐款;其他资金。

新《办法》作了哪些修改

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垫付对象,新增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还规定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以参照适用。

在申请主体上,明确受害人或其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主体;在垫付时间上,将垫付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延长为7日内的抢救费用;在审批时间上,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办理业务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在工作流程上,规范跨地区抢救案件的工作流程,解决群众切实需求。

新《办法》还规定,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家庭陷入特殊困难的,可以开展一次性困难救助。

救助基金的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是机动车肇事逃逸的;

其他确需救助基金救助的,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审定。

如何申请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或者“支付宝”平台,搜索“浙里垫付”,登录并按要求填写信息,然后提交即可。

1、“浙里办”APP申请

进入浙里办— 搜索“浙里垫付”— 进入浙里垫付小程序— 按要求填写信息后提交。

杭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改革

2、支付宝APP申请

支付宝—搜索“浙里办”— 进入浙里办— 搜索“浙里垫付”— 进入浙里垫付小程序— 按要求填写信息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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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这笔钱属垫付性质,并非无偿给予。新《办法》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费用后,应当依法向责任人追偿。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已经从责任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应当退还救助基金垫付的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