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

为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要求,按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21〕6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一、优待证申领时间: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从即日起即可办理优待证申领业务,申领时效性为常态化申领。

二、优待证申领地点: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优待证申领事宜(建档立卡办理完毕后方可申领优待证)。

三、优待证申领范围:本辖区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的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

四、优待证申领对象:退役军人和“三属”,退役军人包括:*转军**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员复**军人、退役士官、退役义务兵等从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三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五、优待证申领对象提供证件材料如下:

(一)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白底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电子版相关要求:格式352像素(宽)×440像素(高),分辨率300dpi,24位RGB真色颜模式,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照片的文件大小在20K-50K。

(2)裁切后的图像需符合头像大小要求,需正面露双肩,双肩需等高,双眼睁开直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人像需为中性表情,可微笑,但不建议露齿,背景需为纯白色,建议穿深色衣服拍照,不建议穿颜色过浅以及领口过低之类衣服拍照。

(3)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下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4)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5)确保人像面部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轮廓特征可见,不要在脸上留下阴影。

(二)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照片要求同上)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2.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3.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三)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照片要求同上)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四)对于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所申请省份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以相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注意事项:

1.优待证申领的业务办理是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发放工作,如未办理建档立卡的人员需参考《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来准备相关本人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再提供优待证申领所需材料办理优待证申领的相关业务。

2.明确不能办理的人员:

(1)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无军籍职工(不包括有部队服役退役军人或“三属”身份人员)、入朝民兵民工等不在发放之列。

(2)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非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等人员。

3.暂时不能办理的人员:

(1)军休干部、病故军休干部遗属暂不办理。待日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进行统一办理。

4.优待证是荣誉的象征,持证人应予以爱惜。对出租、出借、出售及转让优待证等违反有关规定的,挑头集访、闹访被劝阻、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其享受优待资格,收回优待证。对故意污损、划刻、破坏优待证或者恶搞、*化丑**、玷污优待证形象,将优待证用于商业、娱乐活动,以及其他不恰当使用优待证等行为的,各街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及时予以制止、督促纠正、批评教育。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加强个人防护,服从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优待证申领的工作安排(疫情当前增强防控意识),在申报时携带好以上相关要求有效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优待证申领等事宜。

特此公告!

附:太和区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1.新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16-5165106

2.营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16-3832012 0416-3815321

3.太和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16-5171820

4.大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16-4668001 0416-4119770

5.薛家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16-2973101

6.女儿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416-2660056

锦州市太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