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中的两种计税方法怎么选 (代扣个税需要在个税申报表中填吗)

答疑解惑之个税申报:

如何代扣?何时申报?怎么申报?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平时不按月份发工资、数月工资一起发放、跨年度工资发放等现象,给个税申报带来困扰?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 附件: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 支付 工资、薪金所得 ,应当按照 累计预扣法 计算预扣税款,并 按月办理扣缴 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 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 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预扣或者代扣税款 ,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问题一:扣缴义务人何时代扣?

按以上文件,扣缴义务人在 支付时, 按照 累计预扣法 预扣税款。

(1) 累计预扣法: 是指扣缴义务人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 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 截至当前月份 工资、薪金所得 累计收入 减除 累计 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2)文件中所称 支付方式 ,我自己认为,应当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 以及其他形式 的支付。当工资发放时全额扣回借支款项或预付款项时,虽然职工未实际拿到钱,没有银行流水,但因为冲抵了欠公司的负债,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但不能认为并没有支付工资。

(3)有时,企业为达到成本真实化,每月预提工资,或根据工资定额和考核依据能够核算出工资表,及时列支成本,但未发放。

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未支付,申报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支付工资时,不再申报,仅把扣税后工资支付至员工账户。

这样处理存在几个 误区:

误区一: 个人所得税是工资薪酬中的一部分,造成成本费用中列支职工薪酬累计发生额,与应付职工薪酬归集的累计发生额 不匹配 。给企业所得税申报带来稽核风险。

误区二: 未支付代扣个税,不符合 代扣时点 要求。

误区三: 工资未发,已申报个税,造成 资金流不一致 ,容易造成职工与财务、人资部门的 薪资争议

问题二:扣缴义务人何时申报?

扣缴义务人 代扣税款后, 正常情况下,次月15日内申报。

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否则:

(1)延迟申报,会产生日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

(2)申报不同步,个税申报APP与工资发放流水产生时间差异,造成薪资纠纷。

综合问题一、问题二, 正确的处理方式:

当期核算 计入成本 时,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次月 申报时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问题三:个人所得税以什么方式申报?

(1)扣缴义务人 必须按月 申报,即使未发放工作,也要进行 全员 零申报,在补发的月份并入当月的工资一起申报。

(2)采用 累计预扣法 代扣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次年6月30日前,登录 个税APP 进行全员个税申报。

在这里,可能出现会出现 误区:

(1)由于按照 累计预扣法 计算预扣税款,预扣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 当月的 费用扣除基数和附加扣除信息。

(2)也可能由于个税APP附加扣除信息维护 不及时和不统一 ,造成预扣和申报缴纳金额不相符。

(3)尽管每个人都要在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进行多退少补汇算清缴。但由于扣缴金额和申报缴纳 金额不一致 引起薪资发放争议。

为了规避以上错误:

首先 ,在累计预扣时,要与个税APP申报系统中的预留附加 信息相匹配 ,以免造成代扣税金与申报缴纳税金金额不相符;

其次 ,由于当月代扣,次月申报,一定 不要忘记当月 的累计费用扣除基数及当月的累计附加扣除信息金额;

再次 ,如果出现扣缴金额与次月实际缴纳个税金额不一致,应当给与工资 找补支付 ,相当麻烦。

在此,可以简单举个例子:

1-2月份未发工资合计15000元,3月下旬支付1-2月份工资,已过2月份个税申报期。

预扣税金时:应当考虑1-3月份的累计费用基数(每月5000元)和累计附加扣除信息应扣除金额,余额作为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

因为,3月份发放,4月份才能申报,所以,不能只考虑1-2月份累计费用基数和附加扣除信息应扣除金额,否则可能出现多预扣少缴纳。

综合性建议:

(1)年末,当出现跨年度支付工资时,考虑到 税款所属期 的问题,不仅要考虑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还应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应付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费用抵扣基数的问题。

(2)为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最好 按期发放、按期申报

(3)由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属于 超额累进税率 ,在工资支付时,应当进行所属期期初、期末平移筹划,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确保个人所得税不因超额累进税率而造成多缴税,给个人造成损失。

你我一起学习、勉励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