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检出了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巴彦县海鱼馆家常菜馆销售的嘎牙子鱼(淡水鱼),其中 恩诺沙星残留量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风险警示: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用于治疗细菌性感染有良好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中的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 μg/kg。造成恩诺沙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用药管理不严或休药期不足所致。
(二)木兰县兴旺批发超市销售的绿豆芽,其中 4-氯苯氧乙酸钠 (以 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风险警示: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俗称防落素,是农业生产中常用的植物生长*制剂抑**。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1号)中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造成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而违规使用导致。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哈尔滨市金泰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南昌市清之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蜂蜜,其中 菌落总数不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风险警示: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菌落总数不超过1000 CFU/g。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鸡西市鸡冠区喜食多早餐店自制销售的特色大油条、香点点油条,其中 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哈尔滨市通河县小胖杂粮果蔬饼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 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哈尔滨市通河县范小二无矾小油条香酥小麻花店自制销售的油条无矾小油条,其中 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风险警示: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 mg/kg。造成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为食品生产加工者过度追求膨松的状态和酥脆的口感而过量使用明矾或未准确计量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