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知识细解合集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坎坷路)

本文预计撰写私募基金从筹备到成立再到运作过程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实务中遇到问题的相关解决方法,问题的缘起并非仅仅源于监管层的文件指导,更多在于实务操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希望汇总为私募从业人员提供解决方案,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可以评论中提出,一并讨论。

首先叙述一下最理想的私募基金从筹备到成立运作到清算的过程。

在当今大资管环境下,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对,公募基金是指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发行的基金,私募基金则是面向合格投资者进行非公开发行的基金。

公募基金由具有公募基金资格的持牌机构发行,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核,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并不代表对基金收益的保证和对风险的评估,因此投资者即使认购最为公开化的公募基金时,也应当审慎关注基金风险,进行理性投资。

大资管时代下的私募基金含义与公募基金相对,如公募公司专户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计划等等,统称为私募基金,其特征有二,一是面向受众为合格投资者,该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在《资管新规》第五条有明确规定,与先前合格投资者的规定有所不同的是纳入2年投资经历以及家庭金融净资产的概念,针对此项如何履行审核义务,业内在过渡时期也在积极探索,以寻求一个合适的鉴定方法。

不过需明确一点,尽管拥有众多共性的私募基金在筹备到成立运作到清算的过程中也有许多共通之处,但鉴于细枝末节的差异,小编在此明确本文的“私募基金”将特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产品”,同时也希望可以触类旁通。

私募基金是由经管理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因此如果要发行私募基金,首先需要登记私募管理人,登记完成以后可以筹备发行私募基金,基本顺序是设计私募基金要素结构,就合格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的募集,募集完成以后进行备案,再拿备案函去开立证券账户,私募基金运行过程中的披露需定时完成,等产品需要清算时再做清算,此为私募基金从无到有的比较“理想”的过程。

在这个理想的私募基金设立运行过程中,有固定的几个角色出现,比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综合服务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服务机构,大多数私募基金的工作开展还与券商营业部有密切的关系,这与公募基金有所不同,公募基金一般是与银行或者券商总行直接建立合作,从这个角度,也可窥见私募基金的行业地位。对于私募基金的各个角色分别负担怎样的义务职责,将在本文后续篇幅进行详细论述,其中将涉及各机构如何展开合作等方面。

私募基金知识细解合集,成立私募基金公司坎坷路

(编辑: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