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微信案例 (买卖微信涉案3万判刑)

记忆中小时候

三轮车上放着小广播

回收旧家电、旧手机……

而现在听说

有人回收微信账号???

买卖微信号涉嫌违法!江西宜黄警方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不过,

这可不是什么“正经生意”

倒买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

这不仅 严重损害

公民个人合法权益

可能还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买卖微信号涉嫌违法!江西宜黄警方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近日,宜黄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上级下发线索,辖区熊某某、汪某某涉嫌买卖微信号违法犯罪。接线索后,宜黄网安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展开核查。经查,熊某某、汪某某二人在网上以每个200至300元的价格购买500余个刚注册好的微信号,又在网上购买200余部手机和上百张流量卡用于“养微信号”。一段时间后,二人将“养好”的微信号以500-750元高价卖出,共计从中非法获利十余万元。目前, 犯罪嫌疑人熊某某、汪某某因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被宜黄警方依法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买卖微信号涉嫌违法!江西宜黄警方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买卖微信号涉嫌违法!江西宜黄警方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抚州网警提醒广大网友:出租、出售实名认证微信账号,极有可能成为他人违法犯罪的帮凶。要增强防范意识,守护好自己的个人社交账号信息,不要轻信高利诱惑。

来源:抚州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