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小学入学现场审核 (安宁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2021年安宁小学入学信息系统官网,安宁区小学网上报名需要哪些材料

安宁市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工作即将开始,为帮助家长顺利完成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1年安宁小学入学信息系统官网,安宁区小学网上报名需要哪些材料

重要提示:网上预登记采集入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

一、网上预登记的时间和网址

预登记时间:3月4日0时—3月10日24时。预登记网址: http://an.wybm.org.cn/stucj/default.aspx(安宁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

网上预登记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先后顺序不作为入学依据,请家长错峰错时进行。

二、网上预登记的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网上预登记的内容

1.孩子和家长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详细地址等。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除填报上述内容外,还需填写居住证等信息。

3.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分别对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预登记前家长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孩子和家长的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外来人员还需要准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须在2023年2月28日以前办理,含2月28日,且在有效期内)

孩子属于非安宁市户籍,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安宁市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四、网上预登记的流程

家长登陆安宁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http://an.wybm.org.cn/stucj/default.aspx)后,查看“填报指引”,点击“同意,进入”进入预登记页面,再根据提示按步骤进行操作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选择填写适龄儿童资料;

第二步,安宁市户籍选择“户籍儿童”;非安宁市户籍选择“非户籍儿童”;

户籍儿童:户口在安宁市

非户籍儿童:户口在安宁市以外

第三步,依次填写“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在安实际居住地、家庭成员等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步,核对预登记信息并确认提交。

五、预登记其他注意事项

(一)今年需在安宁市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都必须进行网上预登记,未按要求完成网上预登记的将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

(二)为方便信息填写、校对和打印,请家长使用电脑端进行预登记。

(三)预登记成功后,可查看预登记信息,并请随时关注“安宁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完成后续入学相关工作。

(四)信息填报时请务必使用孩子监护人的手机号码并确保该号码在招生期间能正常使用,不可使用临时号码或无关人员的号码,以免影响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

(五)网上预登记只采集入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不填报具体学校(具体入学学校需完成信息审核后,按照相关入学政策进行统筹分配)。

(六)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入学政策、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登记和信息验证或对统筹学校不满意的,可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七)有下列情形的,将无法安排入学:

1.未在3月4日至10日进行网上预登记的;

2.已经入学并取得小学学籍的;

3.预登记或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

(八)若因入学问题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九)如您在小学一年级新生预登记操作中遇到困难,可以拨打电话或到现场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871-68684598 0871-68699201

现场咨询: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教育服务大厅(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安宁市2023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材料清单

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父母户籍和孩子的户籍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户口簿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的结婚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属于政府*迁拆**安置的须提供*迁拆**安置协议,所购房产还有*款贷**的还需提供“银行近半年的还贷流水”、“*款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安宁市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父母户籍和孩子的户籍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户口簿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的结婚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片区内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所购房产还有*款贷**的还需提供“近半年的还贷流水”、“*款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安宁市辖区内派出所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特殊情况:孩子属于外来随迁子女,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安宁市的,可以不提供居住证。

(4)在安务工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安宁市域内务工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供稿:市教育体育局

美编:杨 鸿 审核:白 海

发布:安宁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