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助贷行业是干什么的 (互联网助贷最新政策)

本报综合报道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日前发布助贷研究报告:过度借贷、黑产猖獗,互联网助贷业务亟待规范。

中国互金协会近日在京召开互联网助贷业务健康发展工作交流会,并发布《中国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研究报告》(下称《报告》)。腾讯、360(奇步科技)、度小满科技、蚂蚁科技、京东科技参与了《报告》制定。

那么,互联网助贷业务模式经历了如何变迁?互联网助贷后面的路怎么走?

助贷机构互联网模式,互联网小贷公司助贷模式

助贷业务渐向规范化发展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金融服务分工精细化的产物,国内对于互联网助贷的概念,在业内并没有完全形成统一且明确的定义。不过《报告》指出,从历史发展来看,在互联网金融兴起之前,我国线下助贷业务就已经存在多年,且已由兴起和快速发展阶段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互联网助贷”作为一种特定业务模式的代称,一般是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作为渠道入口,在营销获客、数据分析、技术应用、贷后管理等方面与各类具有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合作的业务模式,其本质是信贷业务各参与方的优势互补与资源效益最大化,能够扩大客群范围、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增强用户体验,更好地满足广大长尾客群普惠金融需求。(联合贷、互联网*款贷**网络营销以及*款贷**授信核心判断来源于线下但可线上申请的*款贷**,均不在《报告》研究范围内。)

在早期阶段,互联网助贷探索出了“保证金”加杠杆模式,但伴随着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快速发展,这一模式暴露出诸多风险,包括过度借贷、息费畸高、不当催收、*款贷**资金截留、侵犯个人隐私、无牌经营,以及中小银行过度依赖平台等。随着行业规范性要求逐渐完善,助贷机构与放贷机构的合作业务趋向合规化发展。在这一阶段,互联网助贷业务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二是业务模式趋向合规,三是*款贷**利率总体下行。

在业务模式方面,随着监管对“现金贷”业务的整顿推进,市场中“保证金”模式的业务逐渐收缩,被与增信机构合作的“增信合作”模式取代,包括“助贷+担保”模式、“助贷+保险”模式等,其中前者最为常见。在此阶段,助贷机构也由重资产模式向轻资产模式转型,形成了新的“分润”模式。

不过,“分润”模式下助贷机构可实现更高利润额的同时,可以控制住不良率,但也存在大型助贷机构与多家放贷机构合作时,因相同或类似风控技术而形成叠加风险。

在规范发展阶段,另一个突出特点是*款贷**利率总体下行。《报告》指出,互联网助贷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愿意承担或不得不承担高利率的客户有机会获得*款贷**,部分助贷机构开始追求“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经营模式,息费模糊、利率畸高等问题频发。

但随着2020年8月最高法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发布,央行明确所有*款贷**产品应明示*款贷**年化利率,加上减费让利的政策导向,助贷业务利率畸高、息费不透明等问题有所缓解。

业内:未来助贷行业这样发展

《报告》认为,互联网助贷是迎合放贷机构需求应运而生,互联网助贷本质是信贷业务各参与方的优势互补与资源效益最大化,能够帮助放贷机构尤其是中小放贷机构提升业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缓释业务风险,同时可以进一步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在促进普惠金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前期,相关监管部门已就有关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已基本实现对互联网助贷业务主要环节的全覆盖,各从业机构正在逐步落实整改,有关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报告》指出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七大问题:一是过度借贷问题较为突出,二是网络营销宣传不规范,三是个人信息保护需进一步强化,四是支付和增信等环节政策要求须强化落实,五是贷后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六是业务标准规则有待明确,七是涉及面广而需要监管协调。

结合我国互联网助贷主要发展历程和当前监管政策导向,《报告》对行业作出几点展望。

首先,由于合规成本提高、利润率进一步降低等一系列原因,部分实力弱、合规化程度不高的助贷机构有可能退出现有市场。尤其在存量竞争时代,具有一定存量规模的助贷机构将愈发有优势。不过《报告》强调,部分助贷机构虽然规模较小,但具有较强的股东背景,或在场景获客方面拥有独特优势,或在数据安全共享、数据分析、算法模型等方面存在技术特长,也同样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和大型放贷机构相比,中小放贷机构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这也导致在互联网*款贷**业务过程中,部分中小放贷机构更多依赖助贷机构,未来在“商业银行必须独立有效开展核心风控环节”的政策背景下,中小放贷机构亟待提升自主风控能力。

再次是数据的合规使用成为焦点。《报告》指出,此前助贷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既使用从第三方数据公司等外部渠道获取的数据,也使用通过其他业务积累的内部数据,部分助贷机构还依托关联的小额*款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主体获取个人信用报告信息,助贷机构等基于这些数据为放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评价服务,存在违规采集使用数据、违规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问题。

未来随着监管收紧,在以数据管理为核心的合规化进程中,部分数据同质化程度高、独特性差以及难以满足现行法律合规要求的第三方数据公司或将被市场淘汰。

对于未来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报告》建议,要积极倡导负责任金融的理念,不断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教育,逐步建立健全监管协调、行业自律、创新管理等治理机制,持续指导和督促互联网助贷业务各参与方合规审慎经营、多方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其中,关于打击非法行为,《报告》强调,要从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入手。比如,在贷前营销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款贷**中介;对于恶意逃废债行为、反催收联盟和违法违规代理维权等黑灰产活动,建议金融、工信、网信、市场监管、公安、*访信**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进行综合治理。